治理手机“吸费” 期待法律重拳出击
2012年05月24日14: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响一声后回拨过去,话费被“吸干”;放着没打电话,话费也被“吸”;买假手机使用1个月,欠费高达四十余万元……触目惊心的手机“吸费”陷阱令广大用户防不胜防,也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如何有效治理这一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怪相,已成为中国移动通信业迈向健康市场无法绕过的执法难题。
手机“吸费”问题由来已久。早在2010年5月上旬,有关媒体就爆出多款国产手机暗躲“吸费”菜单、安装捆绑软件、内设按时扣费器,致使消费者用手机时被莫名“吸费”。这种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虽然近几年的“3·15”晚会不断曝光,国家工信部也多次下文要求整治,但依然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而且,曾经在山寨手机时期横行的SP(增值业务提供商)“吸费”把戏,现正在时下流行的智能手机上继续上演。
屡禁不止,手机“吸费”到底该如何治理?安全稳定的市场秩序,向来离不开完善的法规制度作保障。无论是确保各种市场交易安全,促进不同经营者的合法竞争,还是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都必须以明确的法律依据为前提。遗憾的是,面对手机“吸费”,现有的法律规定严重不足。
例如在法律责任的设定上。手机“吸费”有着完整的利益链条,链条上每个环节的行为都是蓄意而为,其结果不但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也对经济秩序造成破坏,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是对其是否构成经济犯罪、不同主体的违法行为如何惩治等,立法缺乏清晰的规定,“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我们明明知道那些SP是错的,却不能称他们为"违法企业"。”一些地方也只能采取揭露违法事实、曝光不法商家、查处违法案件、发布消费警示等方式,进行行政执法层面的治理。在“吸费”的链条中,也存在电信增值业务企业的违规行为,但有力立法的缺位,执法多止于内部整顿和罚款处理的层面上。
再以执法主体为例。近两年各地集中开展了一些整治行动,其主体一般包括工信部在内的九大部委以及运营商。但因为国家一直没有设立专门针对移动互联网的监管执法部门,执法主体和执法职责的不明确,导致执法时内容提供商、SP、电信运营商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容易互相“踢皮球”。与此相反,在手机吸费这条黑色产业链上,各方的合作却日渐成熟,“盈利模式”日趋多样化。对于这种不断发展的违法现象,整合执法资源无疑显得十分必要。
缺少完备的法规支撑势必严重制约治理效果。工信部也曾出台过一些条例细则,但大多只是就事论事,并不具有前瞻性,也缺乏足够的法律力度。不久前,工信部通信发展司副司长陈家春表示,有关部门正在制订《移动智能终端管理办法》,保护消费者权益。这当然是一个利好信息,但常态化的治理尚有待立法的进一步健全,出台对手机“吸费”问题的法律法规,立法打击不法分子制造、传播吸费软件的行为,进一步明确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和执法主体的职权范围,才能有效阻止“吸费”软件的传播和危害,并促进由运营商、渠道商、终端厂商和移动安全服务提供商组成的安全产业链的最终形成。
在健全立法的同时,改变以往的运动式治理模式,确立起常态化的执法机制同样重要。2010年以来,工信部等政府机构展开大力清查行动,手机芯片供应商、手机厂商等也纷纷表态,结成“正义联盟”抵制内置软件吸费行为。虽然这种集中整治在政府治理、产业链打击、舆论声讨的背景下,取得“围剿”的一时之效;但从市场秩序的规范化角度看,却不足以支撑整个移动通信市场的健康有序,也很难为消费者提供稳定的权益保障。
因此,着眼于法治化市场的构建,治理手机“吸费”就不能目光短浅,而需要针对市场中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及早制定有针对性的法律规范,并纳入稳定有预期的执法轨道,如此才能摆脱运动式治理的被动局面,最大限度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的繁荣稳定。(冉庆)
作者:冉庆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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