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华商报讯(记者高羽珑通讯员李佳敏) 18岁的子洲女孩苗某与17岁的子长小伙郝某网恋不久便同居了。然而生活不像他们想得那样简单,没有收入来源,为了维持生活,郝某偷窃不成,苗某卖身赚钱。这对糊涂年轻人让办案民警叹息不已。
偷钱离家投奔男友
2011年11月,苗某在网上认识了比自己小一岁的子长小伙郝某,二人谈得很投机,很快陷入热恋状态,并发展成为男女朋友。一个月后,苗某因不服父母管教,只身离家出走,来到子长县投奔男友郝某,二人开始过同居生活。然而每日住宿、吃饭及上网等开销对两个只有十几岁又没有任何收入的孩子来说,钱成了他们生活最大的难题。
眼看着苗某离家出走时,从家中偷出来的钱所剩无几,郝某起了盗窃的歹念,但因从小在当地长大,熟人太多,一直不好下手,郝某便决定去附近的城市去弄点钱,苗某得知后担心其会有危险,再三劝阻,但郝某执意要去,苗某只好勉强答应。
不愿男友偷自己卖身赚钱
郝某在外地几天里非但没有一次得手,还险些花光回去的路费,心情沮丧的他回到与苗某居住的地方,以为自己没有弄到钱苗某会失望,但苗某什么也没说,还从包里拿出200元递给郝某。郝某以为苗某从家中带出来的钱还剩这么多,也就没多想,但每当钱快花完时,苗某总能像变戏法似的从包里掏出钱来,郝某问她钱从哪来的,苗某总是含含糊糊说不清楚。
直到有一天,郝某从一熟人口中得知苗某利用卖淫来赚钱,苗某知道自己再也瞒不住了,便哭着告诉郝某她不愿让郝某再当小偷,与其整日为郝某的安全担惊受怕,她宁愿出卖自己的身体来赚钱。听到女友这样说,郝某也就默许了苗某的卖淫行为,由于有了经济来源,两人在花销上便开始肆无忌惮起来,但郝某每每想到女友做那行心里就格外的不舒服,终于有一天,郝某以分手为要挟,不许苗某再做那事了。苗某怕失去郝某,一口答应了郝某的要求。
合作偷窃被抓现行
失去了经济来源,郝某与苗某的生活再次陷入窘迫之中,为了弄到钱,郝某不得不重新干起盗窃的老本行,因为子长人熟,便决定来到榆林试一下。苗某知道自己无力阻拦,但因担心郝某安全,所以提议每次作案由她负责把风,郝某欣然同意。
2012年4月中旬,郝某与苗某偷得一部手机变卖。5月3日,郝某又在榆林学院南大门附近盗窃了现金600元。
5月14日中午12时,新明楼派出所巡防民警在辖区网吧内巡逻时,看到正准备实施盗窃的这对青年男女,并从男子袖中搜出作案工具:一把长约20厘米的镊子,随后,民警将二人带回所内进行调查。目前,苗某因盗窃被榆林市榆阳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郝某因年龄不满18周岁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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