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昌平)未成年的何某只因一点小矛盾,就跑到别人家里将对方打成重伤,何某也因害怕被追究法律责任而一逃就是12年。最终,再也不想逃亡的何某投案自首。今天上午,何某在门头沟区法院出庭受审。
检方指控称,何某与王某有矛盾,1998年5月3日2时许,何某持刀和铁棍到门头沟区王某的住地,对熟睡中的王某进行殴打,致王某中型闭合性颅脑损伤,头皮撕裂伤,下颌骨骨折,经法医学鉴定为重伤。检察机关认为,何某为打击报复,翻墙入室持械对王某进行殴打,造成王某重伤,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作案之时,何某尚不满18周岁,作案后,他潜逃至外地达12年之久。何某说,逃跑这些年,他时刻担惊受怕,实在不想再过东躲西藏的日子了,就投案自首,自首后,他于去年底被取保候审。对当年入室伤人一事,何某辩解说,他是用刀打的人,但是天太黑,其实打的是谁他也不知道。事后,他家人一共赔偿给对方33000元。
门头沟法院今天未对此案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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