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5年全面实现小康 高档消费品进普通家庭
2012年05月25日15: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杭州5月25日电(记者 夏毅)25日,浙江省统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杰对外表示,至2011年浙江省全面小康社会实现程度为96.9%,且目前进展顺利,到2015年,浙江将全面实现小康。
根据浙江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参阅材料《浙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初步测算,2011年浙江省全面小康社会实现程度为96.9%,比2006年提高10个百分点,24项指标中已有16项指标100%达到并超过全面小康目标,有5项指标全面小康实现度在90-99.9%之间。另3项实现程度低于90%的,分别为平均受教育年限、社会保险覆盖率和每万人拥有律师数。
王杰认为,目前个别指标尚未达到目标也属正常,距离2015年还有4年的时间可以为之努力。
据王杰介绍,2011年浙江省全面小康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五个方面的测算结果比2006年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其中提高幅度最大的是人民生活方面。
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2006年的18265和7335元增加到2011年的30971和13071元,年均实际增长7.6%和8.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连续27年居全国各省区首位。
居民生活质量也明显提高,到2011年,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分别为20437元和9644元,年均增长8.9%和10.0%。
另外,高档消费品甚至奢侈品也已进入普通居民家庭。例如,城镇和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拥有汽车分别为26.43辆和 2.11辆,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拥有组合音响33.38台,钢琴3.12架,摄像机9.48架,家用电脑89.84台等。
住房方面,到2011年城镇居民的人均居住面积为36.9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为60.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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