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栋两层小楼,一楼,餐馆与公厕仅一墙之隔;二楼则是餐馆的包房和厨房,正好在公厕正上方。日前,有读者向本报反映,(武汉)彭刘杨路一家农家土菜馆竟开在公厕上,“很不合理”。
【稀奇】
食客公厕之上寻美味
前日,记者来到位于武昌后长街的黄鹤楼街道办事处,在门前看到一个公厕指示牌,顺着指示牌,记者看到一栋两层小楼,一楼正面是一家名为特色酱椒鱼农家土菜馆的大门,一楼的背面则是公厕出入口。
记者以食客身份进入餐馆,只见吧台后面的墙上,挂了多块“金字招牌”,包括“中华美食名店”、“中华名火锅”等,但唯独看不到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
记者上到二楼,怪味扑鼻而来。原来,二楼有两个包房,窗户开着,窗户下面正是一楼男厕的窗户;而厨房则正好位于女厕上面。
现场有食客称,附近难觅特色餐馆,而这家餐馆虽然和公厕共处一栋楼,但菜做得还不错,所以尽管感觉有些别扭,但还是常来吃。
【处理】
药监部门令其经营转向
随后,记者致电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服务热线(027-85711111)进行反映。20多分钟后,一名自称武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致电记者称,去年底,该公厕处就开有一家餐馆,该局当时限其经营转向。不久,原餐馆转让了。今年4月份,又有居民投诉。该工作人员称,“新餐馆老板可能不清楚个中原由,仍继续开餐馆。但由于该餐馆条件不达标,一直没拿到卫生许可证。目前药监部门已向其下达经营转向通知书。”
记者了解到,根据办证前置原则,开餐馆必须在办了卫生许可证后才能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办不下来,就无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质疑】
无证照 怎就开起了餐馆
“特色酱椒鱼农家土菜馆”老板熊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显得满脸“委屈”。他称,半年前接手这个店面时,原店老板也没有告诉他不能做餐馆,“人家在这已经开了5年餐馆,我接手后继续开餐馆,难道有错吗?我若转让出去,损失谁来承担?”熊先生称,当时,仅转让费和装修费就花掉近20万元,“如今,才开张一个多月,连本都还没收回来。”
熊先生对记者说,这次是跟几个朋友第一次合伙开店创业,也不知道创业应该办什么证照。熊先生认为,如果这个店面不能开餐馆,相关职能部门应该提示一下才好。
原店老板隐瞒相关信息进行转让,其是否应该对相关损失承担一定责任?就此,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伟表示,原店老板转让店面时,可能隐瞒了该店不能开餐馆的相关信息,但其转让的是经营场所,是店铺,而不是经营权,所以原店老板没有告知此处不能开餐馆的法定义务。而办证照涉及经营权问题,这需要新店老板自己全面掌握相关信息。
记者手记;
创业“学费”能否少交点
采访中,当问及在开餐馆前,为何不办相关证照时,店老板熊先生坦陈:“因为首次创业,不知办什么证照。”从他的言谈举止观察,熊先生应该说的是真心话。如此,他出现失误,是由于信息不对称所致。从这一点来讲,个人创业,在经营之前,就要对最基本的相关信息和常识,进行充分细致了解。而相关部门,为鼓励创业,在创业指导上,是不是需要进行主动服务,为创业者做得更周到些。
不过也有这种可能,熊先生明知公厕上不能开餐馆,但得知原店老板已经开了5年之久没被查,这种侥幸心理促使他冒险一试。
无论哪种情况,当看到一位年轻人首次合伙创业开店,刚开张一个多月,就面临要付出近20万元的“学费”时,我们感到很痛心。希望这样的“学费”,尽量少交点。(楚天金报记者解鸿震 通讯员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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