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记者常思雯、王俊伟,通讯员王创辉、杜新春报道:埋伏在路边,一有独行女子经过,便将其拖进附近草丛中先抢后奸,在东莞打工的蔡伟就是通过这样的手法屡次作案,先后对8名女性实施抢劫强奸,并在作案过程中致使一在校女生死亡。昨日下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蔡伟进行公开审判,蔡伟因犯抢劫、强奸罪被判处死刑。宣判后,蔡伟表示服判。
抢劫强奸致女生死亡
蔡伟是安徽人,初中文化程度。1997年,20岁的蔡伟来到东莞大朗打工,从事毛织行业。每天重复的劳作使得生活过于单调,而一年仅1万元的微薄工资让蔡伟经常过着流浪的生活,于是他想到了抢劫。蔡伟将抢劫的对象锁定为单身女子,抢劫完之后,往往还进行性侵犯。
蔡伟第一次作案是在2009年11月26日。当日18时30分许,蔡伟到东莞市松山湖沁园路与红棉路交界路段附近物色抢劫、强奸的目标时,见杨某坐在该路段公交车候车亭边打电话,遂上前用手勒住杨颈部,将杨强行拖至路旁的树丛中。蔡伟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布条反绑杨双手后,从杨身上搜出一部手机及现金700元,后蔡伟对杨某进行强奸。这件事情并没有遭到暴露,于是蔡伟的色胆越来越大先后在松山湖对6名女性实施抢劫强奸。
2010年9月30日11时许,蔡伟到松山湖湖滨路与大学路交界路段物色目标。东莞市职业技术学院2010界新生盛某韦,独自一人路过,被蔡伟看到。至大学路靠理工学院段南侧路段时,蔡伟上前勒住盛某韦颈部将其拖行至路旁的草丛中,并将盛某韦按倒在地。
见盛某韦不再反抗,蔡伟从盛包内拿出一条毛巾将盛双手反绑后将盛拖入草丛深处。蔡伟从盛某韦包内搜出现金数十元及一部手机后强行与盛发生性关系。期间,蔡伟发现盛失去呼吸,遂停止性行为,把盛的衣服穿好后将盛推入附近草丛中的一处水洼内。蔡伟作案后逃离现场。次日19时30分许,盛某韦的尸体在水洼中被发现。此时,她才20岁。
专盯单身女子下手
蔡伟作案十分随机,一旦闲散无聊他便会从其租住的大朗出租屋前往松山湖。而出发前,他都会带上事先准备好的布条,再埋伏在松山湖各偏僻路段等待时机。如有单身女子进入其视野,蔡伟便会尾随其到偏僻路段,然后从后面勒住其脖子拖入草丛,再将其捆绑实施抢劫强奸,作案时蔡伟都会用衣物将被害人头部盖住,以免被对方认出。如有人呼叫求救,蔡便会拳脚相向,多数被害者只能含泪忍辱。从2009年11月至2010年9月,蔡伟以类似的手法,先后对6名单身女子实施强奸、抢劫。盛某韦的事件发生后,蔡伟流窜至四川,并在四川实施强奸、抢劫两宗。2011年5月26日,蔡伟被刑事拘留,后被批捕。
法院审理认为,蔡伟强奸妇女八人次,致一人死亡,并抢劫他人财物七次,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强奸罪、抢劫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蔡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处罚金1万元,并赔偿盛某韦父母180670.1元。法官宣判后,蔡伟表示不上诉。
法官提醒:女性尽量不要走偏僻地段
法官提醒年轻女性,尽量结伴同行,因为此类案件的案犯主要针对独行的年轻女子作案,如果当初有同伴相互保护、照应,案犯下手的可能性就较小。同时,尽量不要经过比较偏僻的地段。被害人遭遇强奸、抢劫等侵害时,要及时报案,公安机关会保护被害人的隐私,并配合公安机关尽早破案。同时,法官建议,相关部门对松山湖等偏僻地段,加大治安监管力度,避免此类恶性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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