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谭萍 实习生王芳 今后,医生拿“回扣”的情况将得到遏制。昨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全省三级医疗机构正在开展“统方回扣”专项治理试点工作,先从“大医院”开始。
同时,我省出台《医疗卫生投诉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要求各医院都要设立投诉管理办公室,对医疗卫生投诉接待实行“首诉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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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方回扣”治理,“大医院”先试点
什么是“统方”?就是医院对医生用药信息量的统计。而商业目的“统方”,则是将开出某种药品的医生名单及药品数量统计出来,药商依此“论功行赏”给“回扣”。
目前,我省正开展“统方回扣”专项治理试点工作。试点先从“大医院”开始,包括省人民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胸科医院、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肿瘤医院、河南省中医院、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各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也要确定一家市属三级医疗机构先行试点。
11月开始,省卫生厅将对试点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各项措施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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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院均要设投诉管理办公室,“首诉负责”
患者对医院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和环境设施不满意,去哪儿投诉?昨日,记者获悉,省卫生厅出台《医疗卫生投诉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都要设立投诉管理办公室,统一受理投诉。单位行政负责人是医疗卫生投诉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办法》明确规定,医疗卫生投诉接待实行“首诉负责制”,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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