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记者 曾智辉
侯某酒后驾驶致三死一伤,引起不少市民网友激烈讨论。
醉驾飙车藐视法律
市民陈先生说,侯某事发后首先想到的不是救人,而是不顾受害人死活逃逸;而时隔7小时候去自首,吹气式酒精测试竟然还是醉驾,侯某知法犯法,藐视法律,藐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法律应该对其严惩。
26日上午,记者在华侨城医院见到肇事红色跑车内的两位受伤女性。记者询问事故情况时,其中一名女子吼了一句“关你屁事”。自始至终,两名女子从未向记者询问过事故是否造成人员伤亡,甚至也未表露出一丝愧悔之情。
有市民和网友认为,宝马车主助肇事司机逃逸、同车两名女性朋友明知对方饮酒过量仍让其上路飙车,对事故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同样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梁卫星律师认为,宝马车主将肇事司机带离事故现场,已构成涉嫌包庇犯罪。此外,如果宝马车确实曾与GTR跑车一起飙车,则可认定宝马车与红色跑车一起共同构成以危险方式驾驶,公诉机关可依据案件后果和情形对其追加法律责任。
至于同车两名女子,梁律师认为,可依据两人在该事件中参与的主观性程序来认定其是否应负相关法律责任。两名女子已知肇事司机酒后驾车,是否曾对司机进行言语和行为劝阻,或是对肇事司机飙车起到纵容、煽动效果,如前者,同车女子或可免追责;是后者,公诉机关可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事故理赔需看合同约定
市民杨先生说,保险公司对涉嫌交通肇事车辆一律不予理赔,这对遇害者及其家属来说太不公平。
今年3月21日,最高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中规定:“酒驾、毒驾、故意造成交通事故而导致人身伤害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赔偿并向被保险人追偿。”梁律师表示,有关酒驾造成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一事,最高法院的该则规定应该理解为“赔人不赔车”。梁律师说,所谓“赔人不赔车”,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而对于事故车辆的理赔,具体要看保险公司与保险人签订的合同。保险公司如已明确规定交通肇事不予理赔,则其可以不用为保险人及受害车辆进行赔偿或承担修车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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