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长说自己“很痛苦” 5月24日下午1时许,记者来到瓦窝镇中心幼儿园要求采访园长。在大门口,一名身着红衣的男子在问清楚记者的来意后表示,他要去问问园长。大约1分钟后,幼儿园二楼的一间办公室内,三名女子透过窗户向记者大幅度的摇手,表示拒绝记者进入,红衣男子也不再理会记者。
此时,陪同记者一同来到幼儿园的沁沁的父亲庞恒达高声喊道:“园长就在楼上呢!我看到她了! ”
记者见状便拨通了园长刘某的电话,电话中刘某一听说是记者采访就直接拒绝。当记者说如果她不接受采访见一面是否可以,刘某则说自己在普兰店,随即挂断电话。
记者之后发短信告诉她,家长已看见她在园中,刘某则说“我没在家上哪看。我不愿见你们!”此后记者又给她发短信,要求她回答两个问题,一是她是否在出事儿后曾去沁沁家看望,二是幼儿园是否有相关校车管理制度。
刘某则在稍后回复短信称第一个问题得问家长,而关于第二个问题,她则直接避而不谈。
大约半小时后,记者再次拨打刘某的电话,她在电话里再度表示自己没在幼儿园,确实在普兰店,目前还坐在出租车上,并说自己对整个事情“很痛苦”。
官方称车祸前奶奶已接到孩子 记者随即又来到了瓦房店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沁沁出事儿后,园方感受到了来自各方的压力,目前确实无法接受采访。
这位负责人表示,作为上级主管单位,他们在沁沁的事件发生后已经跟瓦窝镇中心幼儿园取得了联系,根据园长刘某的转述了解到了相关情况。
这位负责人说,出事儿当天,校车上的老师是“一只脚在车上,一只脚在车下”,亲手将孩子交给了吴春风,之后校车又继续往前开,然后他们才发现了大货车撞倒了沁沁。
之后,校车上的司机和老师积极参与对沁沁的救治,在拨打了120后主动将伤者送到了大马路上,之后由于校车上的孩子着急要求回家,他们才让伤者下车等待急救车。
而事情发生后,幼儿园方面也前往了庞家看望,正巧家中的大人都不在,只有死者沁沁的姐姐在家,之后双方还曾通过电话,由于话不投机,在电话中发生了一些不愉快。
家属在听说教育局此种说法后,非常气愤,说事发到现在,家中无论是谁都没有见过幼儿园任何人到家中来。他们认为幼儿园方的一些说法完全是为了推脱责任的谎话。
除此以外在这位负责人叙述中,记者曾提出了一个疑问:如果奶奶已经接到了沁沁,那为何货车只将沁沁撞倒,而老人却安然无恙?对此,教育局这位负责人说,可能是孩子正好在那个瞬间松手跑了,“当然这个也是我们事后的推断”。
记者手记 保证校车“开稳”要做的还有很多 5岁的沁沁惨死在家门口,这一幕不得不让人痛心疾首。目前尽管幼儿园和家长对事实真相的认定还存在较大分歧,但是这仍不妨碍我们从另一个角度看待这一事件,这就是如何才能真正保证坐在校车里孩子的安全。
2012年4月5日,国务院颁布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其中明确规定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应当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停车指示标志。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
这就让我们想到,在沁沁下校车时,校车是否按照规定这么做了?货车司机是否也停车等待了?再追问一下,这两名司机是否知道关于校车还有这样的规定。
而这份条例中更明确规定,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在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那么不论跟车的老师是否是坐在车上无动于衷,还是“一只脚在车上,一只脚在车下”,他们的做法都不符合相关规定,因为他们所处的位置始终都不是完全在“车下”。
记者在瓦房店市教育局采访时也了解到,从去年底开始,该市针对校车安全也下发过专门的通知,同时也进行过多次的整顿,然而就在今年5月校车安全就出现了问题。
在记者追问该市有没有关于校车管理实施细则时,教育局的工作人员说没有,这也就是说校车在运营过程中,车在什么地方停,在什么时候停,停放的地方是否有明确的站牌和安全设施,很可能都没有明确的规定。那么试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校车里孩子的安全能够得到保证吗?
如何真正要保证孩子的安全,必须应该从小处着手,把整顿的力度转向一个个细节,然后再统筹安排,才能真正为这些祖国的花朵撑起交通安全的大伞。
明星记者 栾俊学特别记者 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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