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资“玻璃门”打破难 电信石化等领域仍无进展
2012年05月29日09: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国务院于2月份明确今年上半年制定出台民间投资实施细则的时限要求,随着“上半年”时限的临近,铁道部、卫生部、交通部、国资委等六部委已纷纷发文,表态要打破行业壁垒,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传统垄断性行业。“新36条”能否从此焕发活力,备受关注。细则密集出台能否破解民间资本所面临的“玻璃门”、“弹簧门”?本报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解读。
落实“新36条”两年后民资准入文件终出台
据中新网报道,国务院于2010年5月13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俗称“新36条”),但规定颁布近两年来,由于一直没有实施细则,民间投资并未突破层层“弹簧门”、“玻璃门”,在一些重要领域进展甚微。
随着“半年”大限将至,各部委近期密集出台了“新36条”实施细则。4月13日,交通运输部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的实施意见》,拉开出台“新36条”实施细则的大幕。随后铁道部于5月16日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实施意见》,从铁路工程建设、装备制造、铁路企业改制重组等各方面,几乎对民间资本全面开放。21日,卫生部下发《关于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经营性质的通知》,社会资本可自主申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25日,国资委出台14条具体细则,要求国企改制重组不得单独对民资设置附加条件。同日,证监会出台促进民营企业融资和规范发展、鼓励民间资本参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三大方面共15条具体措施。26日,银监会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要求不得单独针对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设置限制条件或其他附加条件。
民资放活有限电信石化等领域仍无进展
“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的"玻璃门"仍没有打开,依然是看得见进不去。”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郑新立直言不讳地对南方日报记者说。
经济学者林采宜持相同观点。她认为,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如果仍然停留在股权比例上做文章,没有本质性的意义。从这个角度来看,鼓励民间资本参股金融机构并不等于开放金融业。
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认为,随着改革形势的发展,国企改革思路应当及时由如何经营国企,转向国有资产的资本化管理。
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持一致观点,他说,“粗看过国资委14条,感觉比较笼统。”
此番多部委发文鼓励民资进入各行业领域的时机,恰恰就是中国宏观经济一季度大幅下滑的时候。不过,他们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另外,各界关注的电信、石油石化等领域,开放民间资本,目前仍无明显进展。南方日报记者 龙金光 实习生 郝梦夷
改制村镇银行后担心没人存钱
民间声音
“允许小额贷款公司按规定改制为村镇银行。”这被视为此次银行业细化“新36条”最大的亮点之一。
目前,虽然中国小额信贷行业不规范、受限多,但民间利率高出银行基准利率五六倍,显示出市场对资金的高度渴求。但与此同时,小额信贷贡献的资金量在整个信贷业中所占比例甚小。允许小额贷款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对于活跃金融市场有极大意义。
“这次是从国家层面指明了一条路径”。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常务副会长徐建东说。但一些小额贷款公司的企业主目前却并未对此政策表示出强烈的期待。
温州瑞安华峰小额贷款公司董事长翁亦峰告诉南方日报记者,“由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最大的变化是能够吸收存款,但是与具有很高信誉的国有银行比,谁会去我们这些银行存款?”翁亦峰表示,转制成村镇银行后,贷款利率必须要下调为银行统一利率,但一般商业银行可以开展的信用卡等能带来大量收益的中间业务却又做不了。
国家为鼓励民间资本在银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要求由原来的不低于20%降低到15%。然而翁亦峰最希望的是民间资本自身能做发起控股方。记者 邓圣耀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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