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改革发展纪事]遗产保护 把根留住
2012年05月29日09:02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大理5月29日消息(记者尹菊娥)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苍山洱海边的云南大理,白族同胞正在演唱特有的民间曲艺大本曲。“年年三月开曲头,一唱唱到九月九”,白族人一年中曾有半年在唱歌,用歌声赞颂多彩的生活。然而,曲调虽好口难传,大本曲最小的传承人杨国林,如今已年近五十。
杨国林:像我这样一本能唱完的,十一二个左右。
记者:年龄呢?
杨国林:年龄我是最小的。其他都在六十岁以上。
每年的重要节日,如火把节,杨国林总被乡亲们提前半年抢着预订;平常的日子,杨师傅是大理影视城的特邀嘉宾,他的弹唱仿佛能让人触摸白族悠久的历史,吟味那醇厚的文化。
离大理不远的丽江,曾是茶马古道上商贸口岸。云南茶叶多从这里运送各地,铜器制品流向藏区。叮叮铛铛的打铜声,是千百年来古城不绝于耳的声音符号。只可惜,如今的打铜艺人已屈指可数。象大本曲、丽江铜器这样的民间工艺、曲艺,都是一份沉甸甸的历史文化遗产。
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扶持对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的保护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2004年,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2003年11月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我国成为最早加入《公约》的国家之一。
2005年,文化部组织开展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持续近5年,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副司长马盛德介绍,“全国发动了约70万人次,把家底基本摸清楚了。2009年年底时,我们宣布我国的非遗的普查工作基本结束,我们的非遗资源约87万项”。
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这是国家在文化领域第二个立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从此步入法制轨道。
2002年,中央财政对民间文化的保护经费仅100万元,到了2011年,中央财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累计投入的专项资金达到14.99亿。
“一声低来一声高,嘹亮声音透碧霄”。在北京地坛,“空竹张”第三代传人张国良娴熟地展示这项有1700年历史的传统技艺,引得了不少游客驻足观看。
张国良:空竹过去是一种玩具,现在不光是玩具,它还是一种文化,它作为一种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现在成立了厂子,我们每年生产量是相当大的。
记者:您是传承人,您教学生吗?
张国良:我前前后后跟我学制作空竹的,不下200多人。
目前,从国家、省,到市、县的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制度已经建立。我国有36项文化遗产进入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有1219项,确定国家级传承人1488人。
2012年1月31日,国家命名首批41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各地还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博览会,建设主题公园……璀璨的传统工艺、民间文化,在保护传承中枝繁叶茂,成为涵养民族精神、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不竭源泉。文化部部长蔡武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个动态的、科学的过程,“文化技艺、文化信息蕴含在传统技艺中间,这是保护它的本质,所以我们要坚持,一定要是真的东西,真正的传承人,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真正成为全民自觉的行为”。
作者:尹菊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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