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 孙奇茹
“契税当然是交给国家,哪有交给开发商的道理?”“我这是政策认定的普通住房,地税局都规定只交1%,凭什么开发商代交倒要收我3%了!”日前,位于大兴区黄村的一家商业楼盘,业主们遇到了头疼事,由于在开发商是否应代交契税、契税税点等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开发商与一部分等待收房、装修入住的业主展开了一场“拉锯战”。
开发商
先交契税才能收房
日前,朱女士欣喜地盼来了一纸“入住通知”,2010年9月自己在金色漫香郡购置的57平方米1居室终于可以收房了。谁知仔细一看,朱女士却高兴不起来了。“交完契税才能收房,这不明摆着是强行代收契税吗?”
让朱女士郁闷的不只是开发商“交税才能收房”的规定,还有被抬高的税点。
“我的房子是家庭唯一住房,而且只有50多平方米。开发商竟然让我交3%的房产契税,不合情理,更不合规矩!”朱女士说。
笔者以业主身份致电漫香郡销售代表,询问能否先收房,再交契税。“只有交完契税,我们才能给您房子的钥匙,北京所有的住宅项目都是这样。”这位销售代表回答。
质疑
应缴税点谁说了算
根据2011年11月市住建委和市地税局发布的通知,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按1.5%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税率征收契税,朱女士家的房子满足这个标准。
“他们说自己没法鉴别业主是否符合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标准,所以都按高标准来,所以全部按3%来收,这合适吗?”尚未收到入住通知的二期业主齐先生对此颇有微词。
按照1%和3%来算,朱女士需要缴纳的契税分别应是6千元、1.8万元,仅她一户就相差1.2万元之多。
“我咨询过了,开发商说这多交的契税最后会无息退还。可是什么时候还?从交房到办理房产证之间有一两年的时间差,这么大一笔钱、这么长一段时间,凭什么是无息的?”有业主质疑开发商趁机“圈钱”。
5月19日,在漫香郡一期业主收到入住通知的第一个周六,部分业主“抱团”向开发商发出质疑。而开发商随后表示,业主如果要收房,先缴纳1%的费用,但业主需要签一个保证是家庭唯一住房的承诺书,若查明不符合条件,业主需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余款补交。
“到底代缴要交多少钱,怎么由开发商说了算?”齐先生说。
倡议
不管多少我们自己交
笔者昨日发现,由于一部分房主赶着装修入住,便接受了开发商从3%到1%的“让步”,交税、签承诺书,成功拿到房子的钥匙。也有一部分业主不肯妥协。但他们也因此没能收房。
代征契税却不给开发票,这使得本应于5月24日收房的朱女士迟迟不愿将1%的契税款交给开发商。
“没有发票,那就不能证明我们的钱被及时上交给税务部门。”朱女士担心,开发商若将税款挪作他用,将给业主带来巨大的经济风险和政策风险。
对齐先生来说,开发商“强行代征”的行为本身令他难以容忍。“不管1%还是3%,我都不接受。我要求自己去地税部门缴纳。这不是很正常、很合理吗?”法律专业出身的齐先生怎么也想不通,这契税为什么就不能自己去交。
自“京十五条”发布后,一部分开发商由于资金链紧张,曾经要求收房业主必须先将契税款缴纳给开发商,才能收房。去年契税调整后,赶着年底前交房的项目多,关于契税交给谁的说法,又曾经引发过一场讨论。记者了解到,由于大多数购房合同中约定了开发商办理产权证的期限,但没有要求交房时就要收取契税款,所以一部分开发商“钻空子”,拿着业主缴纳的契税费当无息贷款,这段时间短则数月,长则两年,业主在此期间的权益,无法得到任何保证。
对此,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发商不得强制代收代缴税费。业主可以向市、区地税部门和房屋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一经查实,开发商将受到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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