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通过“警察法”修正案 规范警察形象
据西班牙《今日报》29日报道,西班牙近日通过了“警察法”修正案,新“警察法”将在6月1日开始实施。
新法规定,在职警察一律禁止文身、留长发、留长胡、戴耳环(包括女性),长发女性警察必须将头发扎起来,不得披散头发。与市民交流时,警察必须先敬礼,称呼市民必须为“您”或“先生、女士”;遇长官也必须敬礼。故意违反者,会酌情扣除工资。
内政部官员解释说,在制定原“警察法”时,警察文身、留长发等行为被认为是个人喜好,因此未加限制。现在看来,这些“允许”损害了警察形象。报道称,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一名留长发、戴耳环、有文身的警察接到报警后赶去处理,但报警者见他这身装扮,以为是假警察,便再次报警,闹出笑话。(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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