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5月29日电“要么交钱,要么入伙……”近日,记者发现,广东一些校园正遭到“保护费”黑手的侵扰。一些不法分子来到中学门口“招马仔”、收保护费,令学生、家长忧心忡忡。
学校周边常有“收保护费”学生
近日,家住广州白云区的区女士亲历的事让她惊恐不已:在她家附近的小巷,一个小学高年级的学生使劲殴打低年级的孩子,扬言“交保护费”。被打的孩子边哭边喊:“不要打了,我身上真的没有钱!”尽管区女士高嚷“住手,否则报警”,但施暴的学生仍然不停手。
广州大道南小学六年级学生乐乐告诉记者,在学校周边或偏僻地铁口常有“收保护费”的学生。他们很多是外校高年级的,跟社会上的不良团伙混在一起,有的还随身带着刀,气焰嚣张。记者随机采访的多名家长和学生都纷纷表示,曾听闻或目睹“收保护费”的不法行径,一些学生甚至被强拉入伙,走向犯罪的深渊。
“入股”当“马仔” 赚了钱上缴出了事自担
记者采访发现,以“收保护费”为特征的未成年人团伙犯罪,多数都有成年人的身影。同时,也有一些未成年人仿照成人社会的“帮派模型”,形成小团伙。17岁的谭小伟(化名)来自广东省高要市金利镇麦江村,原本在镇上一所重点初中上学。3年前,在一个校外“朋友”的怂恿下,谭小伟瞒着父母,借口要退学打工,卖掉了自己的摩托车,拿着几百块钱“入股”到一个团伙中。谭小伟所在团伙有20多人,“大哥”是一个无业的中年人,5名“副手”都是20多岁的社会青年,剩下的“马仔”里有3个是未成年人。所谓的“生意”就是看场子、收保护费。每月固定收入有3000多元,多的时候能拿到1万元。收来的保护费大部分都被用在了挥霍享乐上。谭小伟说:“赚了钱统一交给‘大哥’,然后一起去酒吧、KTV、网吧挥霍。我们是一个吃喝玩乐的‘混合体’。”
谭小伟参与的“混合体”也有“帮规戒律”:“不准出卖兄弟,不准泡兄弟的女朋友,出事要自己承担。”发现上当受骗后,谭小伟曾想脱离组织,却遭到了“兄弟”的阻拦和惩罚。2009年10月的一天,听说“大哥”的女朋友在网吧被人调戏,17岁的谭小伟和“兄弟”用铁棍、刀具、臂力健等器械殴打了几名被害人,导致一人抢救无效死亡。
受黑社会亚文化影响 崇拜《古惑仔》主角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受黑社会亚文化影响,许多未成年犯都曾沉迷于“黑帮电影”。谭小伟说:“我特别崇拜《古惑仔》的主角陈浩南。这类电影的主人公都很酷,很能打。”
广州新穗学校教师石军说,黑社会亚文化的影响体现了学校教育的缺失,道德教育不应停留在表面化和公式化,而是要根据现实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学生心理的干预,既要让学生了解到“帮派”的社会含义和危害性,也要指导他们遇到具体危险该如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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