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重婚 她有3个孩子但和丈夫分居
涉嫌杀人 两人合谋将“第四者”杀害
华龙网讯 23岁未婚男青年和48岁已婚妇女是否会走到一起?
这个故事告诉你,会,而且他们还在一起生活了好多年,只不过最终以悲剧收场因为他们是非法同居,而且少夫怀疑老妻还有“第四者”后,二人竟合谋将他害死,然后亡命天涯8年。
前天,市三中院开庭审理此案。他们涉嫌的罪名是故意杀人罪和重婚罪。
未婚男爱上已婚妇
法庭核实身份时查明,王福渊,生于1980年8月;梁国珍,生于1955年2月。2003年11月他们作案时,两人分别为23岁和48岁。当时,两人的婚姻状况分别是:王福渊未婚、梁国珍已婚。
梁国珍于1979年与高某结婚,有3个孩子,但双方感情不好,曾经分居,不过一直没有办理离婚手续。2003年,单身的王福渊认识了与丈夫分居的梁国珍,并坠入爱河。他知道她有丈夫、有孩子,但还是愿意和她在一起。当年下半年,他们以夫妻名义在涪陵城区同居。
合谋害死第四者
检方指控,2003年11月,王福渊怀疑从事收废品生意的余老板与梁国珍有不正当关系,加之同余老板在废品收购生意中发生矛盾,遂产生杀死他的念头。他把这个想法告诉她后,她未予反对。
同月下旬的一天傍晚,两人以收购废品为由,将余老板骗至涪陵区长江与乌江交汇处的江边。情敌相见,分外眼红,王、余二人一番肉搏,怎奈王福渊年轻气盛,很快占了上风,用竹棒给余的头部当头一棒,余应声倒地。王福渊用手卡死余老板,梁国珍还上前按住余的双脚。
王福渊用绳子将余的尸体捆绑后,装入尼龙口袋,而后王、梁二人共同将尼龙口袋抛入长江。
2003年12月17日,余老板的尸体在万州区燕山乡长江南岸边被发现。经法医检验鉴定:死者系被他人外力作用于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亡命天涯近8年
王福渊、梁国珍随后逃往山西等地,并继续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11年8月3日,亡命天涯将近8年的他们,在山西省阳泉市被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梁国珍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王福渊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二人均涉嫌重婚罪。同时,王福渊、梁国珍还涉嫌故意杀人罪。
王福渊的辩护律师提出,被害人有过错,他当了第四者,王福渊系激情杀人,其认罪态度好,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初犯、偶犯,建议法院酌定从轻处罚。
但梁国珍辩解,她没有帮助王福渊杀人。她的辩护律师提出,公诉机关指控梁国珍帮助王福渊杀人的证据不足。
鉴于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首席记者 罗彬 通讯员 杨君相 李定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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