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钦州讯 (记者孙小娟)钦州的蓝女士近日致电本报称,她家更换新户口簿时,派出所误将她和儿子的关系登记成了夫妻关系。她跑了两趟派出所,还没能更正过来。记者就此采访了钦州市钦北公安分局户籍科,工作人员称这可能是因为蓝女士家的“户主”有点特殊,而电脑系统里的人口信息选项又有限,导致出现了失误,她可持村委证明前来更改。
蓝女士说,他们一家是钦州市钦北区贵台镇人,如今都在南宁打工生活。去年11月,她丈夫蒙先生按要求前去贵台派出所更换新的户口簿,新户口簿拿到手后,蒙先生未仔细查看,便带回了南宁。一天,南宁的邻居偶然翻看她家的户口簿,惊讶地问她:“你老公那么年轻啊,才十几岁?”她拿过来仔细一瞧,这才发现新户口簿上把她和儿子的关系搞错了,邻居说的她“老公”,其实是她儿子。户口簿上,户主是她丈夫的叔叔,她丈夫与户主关系是“侄子”,她儿子与户主关系是“孙子”,她与户主的关系竟然是“孙媳妇”。
今年春节前,蓝女士一家回老家过年,她特地带上户口簿。派出所管户籍的民警要求她提供结婚证,但她当时没带结婚证回去,民警便说,村委会证明也行。5月25日,蓝女士回老家看望老人,这次,她带着村委会的证明再次去到了派出所。户籍窗口的人称“本来就是这样”,不肯帮她改,让她找领导。最后,工作人员只在她儿子那一页注明,与户主是叔孙关系。“这还是不能解决问题啊!”蓝女士不解地说。
5月30日上午11时许,记者就此来到钦北公安分局户籍科了解情况。该科冯科长说,蓝女士家的“户主”有点特殊。户口簿上的“关系”,指的是家庭成员与户主之间的关系,新的户口簿完全是用电脑操作打印的,不能手写,“关系”一栏中,只有父母、子女、夫妻或孙子、孙女、孙媳等选项,而没有“侄媳妇”这一项。蓝女士与户主的关系,应选择“其他家属”这一项。
冯说,居民在申领或更换户口簿时,拿到证后一定要认真核对,发现有误当场提出。若事后再要求更改,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像蓝女士这种情况,只要村委开个证明说明他们夫妻与户主的关系,是可以更改的。不过,由于“户主”是叔叔,就算更改,她与丈夫的夫妻关系也无法在户口本中体现,除非“户主”是她的丈夫。
冯解释说,贵台派出所的户籍民警因警衔晋级去参加培训了,蓝女士办理受阻可能是值班协警不了解业务所致,她将指导派出所为蓝女士完成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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