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可买300手 中金所调高投机持仓限额
昨日,中金所发布修订后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通知,将沪深300股指期货的持仓限额由100手调升至300手,同时规定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持仓限额标准,并对相应异常交易行为的监管标准予以调整。
具体调整方案包括:(一)进行投机交易的客户号某一合约单边持仓限额为300手;(二)某一合约结算后单边总持仓量超过10万手的,结算会员下一交易日该合约单边持仓量不得超过该合约单边总持仓量的25%。本次调整自2012年5月31日起执行。
据了解,持仓限额制度作为期货市场的一项基础性风险控制制度,对股指期货的平稳起步和安全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沪深300股指期货上市前夕,中金所根据中国证监会“高标准、稳起步、严监管”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将沪深300股指期货的持仓限额由筹备初期的600手调整至100手。从市场两年多来的运行情况看,100手的持仓限额标准基本适应股指期货上市初期的市场特征和监管需要。
中金所表示,随着市场规模和套期保值需求的扩大,偏低的持仓限额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的参与深度和持仓结构的优化。与境外相关市场相比,沪深300股指期货的持仓限额标准远低于同类产品的标准,适度提高持仓限额标准风险可控,进行调整的必要性和条件已经具备。本次持仓限额标准调整后,中金所将密切跟踪市场反应,认真评估市场效果,逐步建立起持仓限额的动态调整机制,在严控市场风险的同时深化市场功能发挥,更好满足股票现货市场和实体经济发展需要。
“这对市场显然是利好,尤其是对大机构而言。当然单边持仓限额原本就仅针对投机客户,其调整对于已获批套利、套保额度的客户不会造成影响。”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期货业务负责人李松哲表示,原来期指投机持仓限额是100手,很多大型机构或投资者只能采取多账户操作,扩大持仓限额后基本能够满足市场需要,便于大型投资者参与。“以沪深300指数2600点计算,每手合约面值约为80万元,按照原来100手合约的限额计算,则单一账户可控制约8000万元的股指期货合约。持仓限额扩大为300手后,则可控制约2.4亿面值的期指合约。”
另据记者了解,目前中金所已对相应异常交易行为的监管标准做出调整,投机交易客户每日开仓限额已从500手调整至1000手。(沈宁)
作者:沈宁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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