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一手楼销售草案迎立法程序 地建会将提交意见
2012年05月31日10: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5月31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特区政府以立法方式规管一手楼销售,该份《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草案》将进入立法程序,地产建设商会30日指出,已向立法会呈交意见书指草案部分条文可能呈漏洞,但商会现阶段不打算采司法复核阻通过法例,且没有意图阻延有关立法。
香港运输及房屋局发言人回应指出,今次条例草案乃多方合作参与成果,并在过往咨询收集近千份意见,该局已改善了有关条例,该局昨天亦向有关条例草案委员会提交文件,并详述当局对建设商会所提意见及法律意见回应。
就特区政府即将实施对发展商卖楼的规定,地产建设商会昨再公开表明立场,该会执委会主席梁志坚认为,只规管一手楼销售是对发展商不公平,而且,一手住宅物业销售(包括未建成及已建成物业),只占香港楼宇交易量一成半,他坦言,已届现楼一手楼与二手住宅没有差别,两者买家均可实地视察单位,但两者采取截然不同规则来作监管。
梁志坚又透露,该商会反对30伙或以下的项目,限制一次过将所有单位价格列于价单上,建议将价单规定放宽至100伙以下项目只须列出3成单位售价。他重申,一手楼只可用实用面积报价,而二手楼可以实用面积及建筑面积双轨并行,是对一手楼不公。
另外,现时一手楼预留情况不时出现,梁志坚又称,该商会没有建议会员为楼盘进行预留,应是个别代理做法。
他补充,发展商委托地产代理为楼盘作销售,是依足规定,于价单公布3日后才售出单位。由于是地产代理监管局约束代理,故发展商不能约束个别代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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