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利息18亿的欠条
在张新明与吕中楼的恩怨是非中,一个女人的身影贯穿始终。
这个女人名叫裘晓红,40多岁。裘晓红跟张新明、吕中楼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裘晓红最初是张新明的员工,一度出任金业公司财务总监。在山西省财政厅组织的一个培训班上,裘与吕成为同学。
在她的牵线搭桥下,吕中楼认识了张新明,并多次为陷入困境的张新明出钱出力。
后来,裘晓红成为吕中楼的员工。吕委托她管理其与张新明共同持股的山西芦清王酒业有限公司(下称芦清王酒业)。
2007年9月11日,沁和投资以6400多万元收购芦清王酒业董事长董森滨51%的股份。在这51%的股份里,吕中楼占51%,张新明占49%。依据这次投资,张新明声称对吕中楼完全控制的沁和投资公司持49%股份。
随后,吕中楼以百万元年薪委托裘晓红负责芦清王酒业项目管理。
后来,张新明在澳门豪赌惨败,欠下山西另一个大亨谢某几亿元赌债。董森滨揣摩,面对对方的逼债,张新明曾经的下属裘晓红现在是吕中楼的“红人”,或许可以通过裘再找吕中楼要些钱。
董森滨回忆,张新明很快就开始行动了。2009年1月,张新明占据芦清王酒业在太原市的办公室,任命外号“拐三”“米老三”的米为民为芦清王酒业总经理。
2009年4月,董森滨回太原质问张新明,为什么侵占芦清王酒业。张新明拿出一份由他手写、裘晓红签字的纸条,其内容为,沁和公司欠张新明3.9亿元,张新明要求沁和公司将这3.9亿元交付给谢某。
此外,张新明还出示了一张欠条,欠条内容为,张新明欠谢某7000万元,每天利息500万元,由裘晓红承担担保还款责任。
按此利息计算,7000万元的欠条年息18亿元。
事后,董森滨向裘晓红求证。裘称,这两张欠条是张新明和谢某将她非法囚禁在太原国贸大厦两天两夜,通过威胁、恐吓,逼迫她签字的。
董森滨回忆,张新明还对他说:“你等着看吧,我们已经安排好了,太原市公安局已经给裘晓红立案了,我们要让法院判决裘晓红无期徒刑,要回裘晓红的所有财产。下一步就是吕中楼。”
2009年7月,当吕中楼在张新明拿来的一份《股权置换和债务重组协议书》(下称《置换协议》)看到,上面居然有他的签字,而他本人根本不知情。《置换协议》让吕中楼再拿出数亿元,作为购买金海能源股份的对价付给谢某。吕中楼大怒,哪有几年前就结束的买卖,还来找后账的?
蹊跷的是,《置换协议》中的金额和董森滨看到的借条金额,均为3.9亿元。
在太原市公安局2010年1月22日的一份询问笔录上,裘晓红承认,吕中楼曾拒绝在《置换协议》上签字,签字是她从别的材料上复印过来的。而那7000万元的欠条,裘晓红则以谢某借款的名义,让吕中楼给了谢某。
自拒绝在《置换协议》上签字,被张新明揪住领带之后,吕中楼即宣布与张绝交。吕称,张新明后来还给他打过几次电话,说你们这些知识分子就是爱较真,他自己只是脾气不好,但他不为所动。
张吕二人反目后,左瞒右骗、左右逢源的裘晓红成了最先倒霉的人。
虽然她在财务上确实有许多“不干净”之处,但吕中楼并未有追究其责任的意思表示,她依然被判。裘用十年刑期为两个煤业大佬的恩怨“埋单”。
煤炭恩怨
本报记者 慕扬 发自山西太原
董森滨在和张新明、“拐三”等人共事的日子里,了解到更多“内幕”。
“第一步,先让裘晓红签署两张欠条,形成4.6亿元的债权债务;第二步,抢占芦清王酒业资产,逼迫董转让股权给张新明,形成张新明掌控芦清王酒业的事实;第三步,以芦清王酒业的名义举报裘晓红职务侵占,达到法院判决其无期徒刑并附带民事责任,‘偿还’两张天价欠条;第四步,以沁和投资的财产‘偿还’裘晓红的债务,把吕中楼想法弄倒整垮,最终达到接管沁和能源几十亿资产的目的。”
此时,董才明白,张新明根本瞧不上芦清王酒业,他有更大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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