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5月30日公布所有政治委任官员上任近5年来的外访次数、目的地及开支总额。其中12位政策局长外访总开支为1005万元(港币,下同)。
由于分工不同,各位局长外访次数、开支差异较大。最“宅”局长是公务员事务局长,只到过北京和上海,一共出访4次,花费6万多元。最省钱局长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长,近5年只花了4万6千元。有四位局长的外访开支超过100万元,开支最高的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长,近5年共花费约195万元。
司局长可以做头等舱
这些数据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对立法会议员提问的书面答覆中透露的。“政治委任官员”是指由特区政府行政长官委任的司局长及副局长、政治助理等人。在香港的政治体制中,他们不是公务员。不过,这次未同时公布三位司长的外访开支。
香港《政治委任制度官员守则》对政治委任官员到外地公干的机票等级和膳宿津贴都订出了指引。在机票等级方面,主要官员(即司长和局长)和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到外地公干可乘坐头等机位。而副局长及政治助理外访时的机票级别,与相若职级的公务员相同。
主要官员和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及其配偶,到外地公干,有膳宿津贴,津贴率和形式,与最高级公务员相同。政治委任官员需遵守的规则和规例,与适用于公务员的规则和规例相同。
用公干里程兑换奖赏要用于公干
用外出公干积累的里程数,向航空公司申请奖赏,是否可以用作私人用途呢?
香港政府没有规定公务员必须就公干旅程向航空公司申领飞行里数奖赏,但是,如果以个人飞行里数账户就公干旅程向航空公司申领飞行奖赏,须向有关部门呈报,以便用于日后的公干旅程。
只有预计向航空公司取得的飞行里数在到期前都没机会用于公干旅程,政府才可酌情批准把有关里数作私人用途。
行政长官办公室说,行政长官因公干旅程所申领的飞行里数,也是按以上的安排处理。自上任至今,行政长官从没有把公干旅程所得的飞行里数,用作私人用途。 (记者尹世昌)
作者:尹世昌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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