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合力推动融资租赁再上台阶
可考虑适当允许金融租赁公司借入外汇
包括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最高院、银监会在内的多个部门均将对融资租赁行业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使得该行业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
记者是从5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中国金融租赁高峰论坛”上了解到上述消息的。
金融租赁资产突破6000亿元
眼下,我国金融租赁公司、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和内资租赁公司共有三大类260多家。其中,银监会监管金融租赁公司为18家。
截至今年一季度末,金融租赁资产突破6000亿元,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有效缓解经济周期波动,促进国民经济平稳可持续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
如此庞大的规模呼唤积极的扶持政策。
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副司长张蜀东表示,商务部将有条件、有积极性的地方出台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规划和扶持政策,完善监管制度,努力拓宽融资租赁发展的空间。
在他看来,目前我国关于融资租赁业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不利于行业长远健康发展。为此,商务部将积极推动建立和完善融资租赁行业的标准体系。包括基础标准、交易标准、技术标准等各方面,逐步建立完善的融资租赁标准化体系。
加快推进融资租赁配套政策
此外,商务部还将加强融资租赁配套政策研究和推进。
“商务部将积极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积极完善适用于融资租赁行业的税收政策,完善租赁物的登记制度,完善飞机、船舶大型租赁业单项的登记制度,积极研究促进政策,鼓励融资租赁企业走出去,扩大商品的出口,为融资租赁业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张蜀东称。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则透露,最高院正在起草融资租赁的司法解释。希望能够正面助推行业的发展。
抓住时机与新兴产业实现互补
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则透露:发改委将积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大型制造企业,组建综合型或者专业型金融租赁公司,使之成为租赁业的龙头;同时,积极引导设备制造企业、专业销售物流企业、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和金融机构借助融资租赁业,争取到“十二五”末,建成机构类型齐全、服务领域宽泛、市场服务完善的租赁服务体系。
下一步,发改委将加大租赁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大型设备和大型生产设施的支持。要充分发挥租赁市场配置资源的运作机制和平台功能,促进飞机、轮船各类装备的运用。
“要引导多方面资金投入战略性新兴产业,这必将为我国融资租赁业开阔空间。”张晓强强调:为此,租赁业要抓住时机,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也指出,金融租赁公司的发展要围绕服务于实体经济的要求,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增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低碳和社会民生领域的支持。
外汇资金或可成融资渠道之一
资金来源限制已成为阻碍金融租赁公司发展的一大难题。
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主任、工行副行长李晓鹏坦言,金融租赁公司非常希望监管部门能够进一步拓宽其融资渠道。尤其是对于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希望监管部门考虑允许其从自己的母行获得资金。
对此,张晓强表示,要积极拓展租赁业的融资渠道,努力改变融资租赁过度依赖银行信贷状况,逐步实现多元化融资。
值得注意的是,他提出,在拓展境内融资的同时,还可以积极拓展境外融资。
“一是可以考虑适当放开境外借入外汇,在确保外债风险可控的条件下,根据金融租赁公司业务情况和核定外债规模;二是允许考虑试点境外借入人民币,例如探索允许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以支持租赁业的发展。”(苗燕)
作者:苗燕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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