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冒群)佳佳只有6岁,因为父亲留下的一笔遗产纠纷,近日被妈妈带进法庭。作为爸爸生前最疼爱的女儿,佳佳状告的是爸爸生前最信任的人伯父刘力。
弟弟生前托付哥哥,为女儿留下60万元成长教育金
佳佳的爸爸叫刘峰,在佳佳5岁时,因病去世。刘峰去世前,最挂念的是佳佳的教育成长。为了心爱的女儿未来的生活保障,病床上的刘峰顾虑重重。
考虑到自己走后,妻子还年轻,未来再婚的可能性比较大。刘峰最终将身上的一张银行金卡交给亲哥哥刘力,嘱咐哥哥好好处理卡里的钱,将钱用于女儿佳佳未来的教育成长上。去年5月,刘峰去世前,通过手机向哥哥刘力发送了一条短信息,信息载明:“金卡密码是××××××”。凭借刘峰告知的密码信息,刘力从银行通过取现的方式支取了弟弟刘峰卡上的60万元。
办完这件事,刘峰去世。临终前,刘峰交待妻子,要好好教育女儿,他在哥哥刘力那边放了一些钱,如果佳佳因为上学遇到经济困难,可找哥哥刘力要这笔钱。
为要回亡父60万遗产,6岁女童状告伯父
刘峰去世后,妻子带着佳佳找到大伯刘力,要求将刘峰生前转交给他的钱全部给佳佳。刘力表示,钱,他肯定会给佳佳的,但必须是在佳佳16岁有了独立的能力以后。刘力暗示,如果他过早将这笔钱给了佳佳,很可能佳佳自己也享受不到。为了从大伯父手中将父亲的遗产要回,6岁的佳佳在监护人母亲的陪同下,将伯父刘力告上建邺区法院。
第一次庭审中,刘力表示,他支取弟弟银行卡中的钱,是接受了弟弟刘峰的委托,刘峰去世前,已经将该款项交付给了别人,他不知道钱的去向。第二次庭审中,刘力又改变说法,表示,他从银行取了60万元后,将钱交给了正在养病的弟弟刘峰,刘峰将其中的30万元给了他,声明30万元中的10万元是给他的,另外20万元是给佳佳用于生活等所需,剩余的30万元留给姐姐刘正。
为了核实刘力的说法,法院通知刘峰生前的好友同事李某、姐姐刘正到庭。刘峰的同事李某表示,刘峰确实将60万元交付给了刘力,但至于怎么分配这些钱,他并不知情。
庭审争议:60万元什么时候交给孩子合适?
姐姐刘正表示,刘峰生前所住的房屋她也有一半的产权,后来因为刘峰要结婚,她就将该处房屋给了刘峰使用,同时约定了刘正享有五分之一的产权份额。所以,刘峰去世前,才将刘力从银行支取的60万元款项中的一半,给了她,作为当年她放弃房屋产权份额的补偿。
庭审中,刘力向法官表示,刘峰遗留的60万元,他和父亲都是不会使用的,他们准备等佳佳16周岁后,将该款项全部给孩子。在此期间,所产生的利息用于佳佳的生活之用。
刘力的说法,遭到佳佳和她母亲的反对。佳佳的母亲表示,60万元是丈夫留给女儿未来教育的费用,作为女儿的合法监护人,她有权保管这笔钱,以保障女儿的成长教育。
法院:6龄童及其监护人享有合法继承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峰去世后,女儿佳佳和其监护人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刘峰生前遗留的个人财产享有合法的继承权。佳佳及其监护人要求伯父刘力将父亲生前银行账户上的60万元返还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法院判决,刘力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返还佳佳及其监护人60万元。
思考:遗产继承官司中,为何频现未成年娃娃身影?
记者昨日在采访中发现,越来越多的遗产继承争夺案中,频频出现未成年娃娃的身影。
审理案件的法官表示,以前,中国家庭财产数量较少,未成年人很难形成独立于家庭共同财产之外的由其自己所有的财产,因此,人们要求法律保护未成年人财产权利的需求并不强烈。但近年来,随着中国家庭财产的增加,以及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措施加强,具有继承权的娃娃们自然会更多地卷入大人们的纠纷官司中来。南京中院少年庭周侃庭长表示,按我国法律规定,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享有一定的权利,并承担一定的管理义务,但这种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财产的处分权,必须以“为了子女的利益方可处分其财产”为前提。因此,法院对涉及未成年人财产权益的案件,会交给少年法庭审理,以确保判决不会影响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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