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集团公司201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1年对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201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追溯相关年度。
一、基本情况 中国电信成立于2000年5月,注册资本1580亿元,全资和控股二级公司35家,主要从事固定通信、蜂窝移动通信、网络接入、增值电信等。据中国电信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截至2010年底,中国电信资产总额6476.40亿元,负债总额2184.18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4292.22亿元,当年营业收入2604.06亿元,利润总额138.08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本次重点审计了中国电信本部及所属5家单位,涉及资产量占中国电信资产总额的50%以上。审计结果表明,中国电信法人治理结构逐渐完善,内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重大经济决策较为规范,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也存在部分会计核算不规范、对所属企业管理不够严格等问题。这些问题对中国电信2010年度财务收支状况的影响主要是:少计资产20769.7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3%;多计负债6200.41万元,占负债总额的0.03%;少计所有者权益22540.94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05%;少计利润4429.20万元,占利润总额的0.32%。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中国电信予以整改。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4年12月至2010年12月,所属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电信实业)等单位未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抵销内部损益、确认部分投资收益和资产减值准备等,导致少计利润1亿元,其中2010年少计利润0.44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浙江电信实业等单位已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
2.2008年至2010年,所属浙江电信实业金华市分公司等单位少缴纳企业所得税1260.56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单位已补缴了企业所得税。
3.2009年至2010年,中国电信本部及部分所属二、三级公司本部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工资性支出5627.10万元,未纳入工资总额管理,也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电信及所属各单位已补缴了个人所得税。
4.2008年4月至2011年7月,中国电信所属单位以物业费、会议费等名义套取资金307.36万元形成“小金库”,累计支出304.96万元,主要用于招待费、培训费和发放奖金等。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单位调整了会计账目并追回了资金,完善了物业管理和会议费、招待费管理制度,对2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经济处罚。
(二)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存在的问题。
2010年9月至2011年7月,中国电信新增移动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率为79%至83%,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全面实施新增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电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工作并开展用户登记信息保护检查的通知》,以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实名登记工作质量。
(三)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1.中国电信所属单位在开展外呼营销和商务短信群发业务过程中对用户信息管理不严;有的单位移动电话公免公纳卡存在无消费限额、超期使用等管理不规范情况。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单位下发《关于加强增值业务营销合作中用户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建立用户信息保护长效机制作出了规定,并组织公免公纳卡使用单位进行清理规范。
2.中国电信企业年金自2003年建立以来,在运作过程中存在未采取规范的委托管理模式等问题,截至2010年底仍未按规定清理规范到位。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电信按照国家相关要求,于2011年8月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了企业年金方案并于次月获得批准,此后下发了《关于规范集团企业年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等3个配套文件。
3.2008年至2010年,中国电信所属单位部分大额采购未进行招标,涉及金额6753.75万元,占应招标金额的0.04%;购买的公务用车有14辆超过了中国电信规定的采购价格上限。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单位对采购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者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组织开展采购供应管理交叉检查,加强了对招标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公务用车的管理。
4.2008年至2010年,中国电信所属单位将承接的电信工程违规分包给无电信工程施工相关资质的单位,涉及合同金额5.97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单位实施整改,清退了无资质的分包单位,并制定或修订了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等4项内部管理制度。
5.2008年至2010年,中国电信所属单位向福建省电信实业集团公司重复收费106.90万元;未及时对增值业务欠费时间已超过3个月的用户停止或限制电信服务,多发生用户欠费590.37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单位已退回重复收取的费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后付费用户信息费欠费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进一步规范欠费管理,并认真进行整改。
此外,中国电信及所属单位以前年度经营管理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1.2003年至2007年,所属广东省电信实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电信实业)等单位在未对宽带普及作出合理预期的情况下,投资广东星盟网络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截至2010年底发生投资损失1.58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广东电信实业对广东星盟网络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采取了缩小经营规模、逐步退出的策略,并免去该公司总经理的职务。
2.2005年至2007年,所属广东电信实业等单位投资非主业企业广东网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截至2010年底,形成投资损失196.41万元,广东电信实业向该公司提供的1328万元委托贷款难以收回。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单位已对广东网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实施清算。
3.2008年,浙江电信实业所属浙江南天邮电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在未做实际调研论证的情况下,集体决策代理出口两艘7.96万吨级散货船,并且在未经上级审批的情况下向银行申请开出保函,截至2011年6月面临4.71亿元人民币预收款退款风险。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浙江电信实业正与有关各方协调,全力控制风险,减少企业损失;同时组建法务中心,加强了合同管理。 (来源:审计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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