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靖 通讯员金川 胡喜辉)3岁男童邓某刚去幼儿园10天,就因爬滑梯时摔倒而磕坏了脸,伤口缝合10针,愈合后留有疤痕。近日,海淀法院审结了该起幼童受伤起诉幼儿园主张索赔的案件,幼儿园被判决承担护理费2000元。
法院认为,邓某在教室内爬滑梯过程中致鼻部受伤,在不能认定邓某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推定幼儿园未尽安全监管责任,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故酌情判定幼儿园承担一定护理费。而后续护理费未实际发生,邓某父母也未就伤痕处理二次手术情况及费用提供医嘱,故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 J151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