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渔业厅长谈南沙开发:主权属我 积极作为
2012年06月01日17: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访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赵中社
本刊记者韩永(发自海南)
中国新闻周刊:近几年,去南沙的渔船有减少的趋势,原因是什么?
赵中社:主要有几个原因:一是距离遥远,而这几年柴油价格又上涨。国家有柴油补贴,但补贴的数量是远远不够的。海南是按照11000艘船补贴的,实际上是27000艘左右。
11000艘是2002年建立数据库时候的数量。当时,有两个原因让这个数据不准确:一、当时海南还收特产税,很多渔民为了逃避税收,没有登记。二、在2002年,海南省的生产力非常落后,和兄弟省份相比,它船的数量、质量,都与这些省份不可同日而语。当时,兄弟省份基本上都是钢铁船了,而海南还是以木船为主;兄弟省份都是大船,海南都是小船。到现在,我们百吨以上的船,也就2000艘左右。而主管部门恰恰是根据这个来确定柴油补贴的。
第二个是安全原因。在中沙、南沙,菲律宾等有关国家常对我们渔民袭扰。我们在九段线内捕鱼,是合法的,那里也是我们的传统渔场,他们抓捕甚至打死打伤我们的渔民,危害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我们对南沙开发的思想,也要与时俱进。中央过去的提法是“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可是,中国搁置争议,人家不搁置争议啊;你要共同开发,人家不跟你共同开发,人家跟西方的石油公司共同开发。所以,现在的指导思想,应该是“主权属我,自主开发、积极作为”。
中国新闻周刊:“积极作为”,应该体现在什么方面?
赵中社:我觉得无论在油气资源开发方面,还是在渔业资源开发、旅游开发,各种各样的经济活动,应该齐头并进。当然,作为海南省来说,首先是渔业,这是我们传统的产业。海南省25万渔业劳动力,27000艘船,相当大的一部分渔民是没有土地的,海洋就是他们的土地。耕海牧渔,是他们与生俱来的权利。要在这方面扶持他们。
首先,要建立起一套针对渔民的补贴体系,这和农业的补贴是一样的。要提高柴油补贴的力度;对渔民造船也要补贴。目前,造船国家是没有补贴的。木船换成铁船、小船换成大船,也应补贴。
其次,除了捕捞,我们还应发展养殖,耕海牧渔,屯海戍边。我们已经在西沙和南沙的美济礁有了网箱养殖,技术成熟,经济效益目前还有些问题,因为规模太小,而路途遥远。如果国家能扶持一下,网箱的投资和鱼苗的补贴跟上去的话,三五年会形成可观的利润。
第三,国家要继续切实保护渔民的合法权益,特别是生命财产安全。黄岩岛是我们传统渔场,菲律宾竟然用军舰对付我们手无寸铁的渔民!
第四,要完善南海的渔业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设施。在这方面,我们远远落后于周边国家。我去过南沙三次,分别在2010年、2011年和今年,每次都在6天以上。我看到周边国家非法侵占我们的岛礁,在上面建了机场、电讯,各种基础设施都有。要开发西南中沙,基础设施建设一定要跟上。否则,来台风的时候,到哪里避风?加油、加水、加冰,到哪里补给?渔民头疼脑热,到哪里看病?
此外,还要发展渔业生产安全设施,如通讯设施、渔船配套的安全阀等。我们曾经一次性给全省6000多艘渔船装了北斗系统。北斗非常好,能够准确地查电子海图,定位,出问题可以一键报警,可以发短信,不受天气影响。渔业安全生产两大因素,一个是通讯,一个是组织管理,都应该大力扶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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