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佛山讯 记者景瑾瑾,通讯员韩文华、禅少检报道:四名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纠集成犯罪团伙,在禅城区张槎街道附近选择傍晚或凌晨时分,通过持刀或采取暴力殴打等方式对路人实施抢劫,不到半年时间作案六起。记者近日从禅城区检察院获悉,李某、周某、宋某、贺某因为抢劫罪均被判刑。
李某、周某和宋某彼此是四川老乡,贺某来自陕西澄城。四人均是外来工子女,由于父母忙于工作缺乏监管,辍学后又无正当职业,于是开始长期在社会上游荡。参与抢劫次数最多的李某是四人中年龄最小的,犯罪时年仅14岁,年龄最大的周某也只有17岁。2011年2月间,李某、周某、宋某和贺某伙同他人,在禅城区张槎街道有分有合实施抢劫,其中李某参与抢劫五次,周某、贺某参与抢劫四次,宋某抢劫三次。
检察官指出,几名少年不用读书也不用工作,但大城市丰富多彩的生活又给他们带来了形形色色的诱惑。为了满足吃喝玩乐的需求,几人一拍即合,只要“手头紧”就打起了抢劫路人钱财的主意。遭遇抢劫的被害人包括与被告人年龄相仿的学生,还有公司职员、超市员工、汽配维修店打工人员等。
据了解,几个少年也并非固定结伴作案,而是和社会上的其他同类闲散分子随机组合,形成一人提出集体响应的犯罪模式。六名被害人除了被抢走手机现金等物品外,均无一例外遭遇暴力殴打。被害人王先生说:“六名男子走过来将我围住,他们没有说话直接用拳头打了我一顿,从我手里把手机抢走。”
景瑾瑾、韩文华、禅少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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