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落实防汛责任制 通报防汛责任人名单
2012年06月01日20:05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太原6月1日消息(记者李楠)从今天(1日)开始,山西省正式进入汛期。为了确保防汛责任制落实,山西省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省监察厅日前联合对全省大中型水库、省级重点河流、重点防洪城市、重点防洪县城和各市抗旱行政、技术责任人名单进行了通报。
通报指出,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逐级落实辖区内其他河道、水库、城市、县城等各类防洪重点的防汛行政、技术责任人及抗旱责任人,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类防汛抗旱行政和技术责任人有变动时,各级防指要及时将人员调整到位,并报上级防指备案,确保责任人落实不留空白。各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要按照防汛抗旱职责要求,迅速上岗到位,熟悉防汛抗旱工程情况,督促落实各项防汛抗旱措施,切实履行防汛抗旱工作职责。要坚守岗位,及时准确掌握汛情旱情,并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及时做出部署。要加强防洪工程和抗旱水源调度,组织做好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有效处置突发洪涝灾害和旱灾,防止重大灾害事故发生。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损失的,按照《防洪法》、《抗旱条例》、《行政监察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作者: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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