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郑州6月2日电(贾真真)6月2日,因被消费者微博曝出肋排烫出蛆虫事件的双汇集团,在其官方网站上再发公告,对事件细节做了核实说明。公告称,目前,当地工商部门已对 784 号双汇连锁店内正在销售的部分冷鲜肉产品和已封存的被曝问题肋排留样产品进行了抽样,目前正在等待检测结果。
据双汇发布的公告显示,被曝出现问题肋排的784号双汇连锁店,5 月 27 日当天共销售生鲜肉产品 64.19 公斤,其中:大肋排和脊骨两种产品共 13.04 公斤。该店当日顾客流量 606 人,其中有 133 名顾客购买双汇冷鲜肉产品,除刘先生外至今未接到其他顾客投诉。
公告还称,当天,刘先生端着锅去店内投诉时,店内负责人现场从同批产品中取下部分产品,用开水冲烫实验,骨汤较清,未发现异物。店内工作人员对“蛆虫”表示异议,提议到质检部门进行检验,但遭到刘先生的拒绝。
对于5月30日中国网络电视台发布网络新闻《“肋排蛆虫”当事人公布录象,双汇店员转移问题肉》,双汇所发公告解释称,经调查,784 号店员当时正在向位于同一条路上的双汇连锁店5号店调拨货物,由于配送距离(约 1.2 公里)和时间(5-6分钟)较短,属于正常的货物调拨。
5月31日和6月1日,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水分局已对 784 号双汇连锁店内正在销售的部分冷鲜肉产品和上述已封存的留样产品进行了抽样,目前正在等待检测结果。
双汇公司表示将继续对此事件进行调查,并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次事件。
5月27日19点31分,微博网友“joe-cn371”发布微博称,5月27日上午11点05分,他从河南省郑州市政七街和丰产路交叉口向东100的双汇连锁店买了肋排回家,用热水洗时水面漂起几十只肉蛆。
事情发生后,双汇集团曾于5月28日首度发布声明,称消费者刘某购买当日返回连锁店,曾以肋排生蛆为由,要求店方赔偿1500元,如果不给钱就要通过媒体曝光,双汇通过网上搜索得知刘某系某电视台广告业务人员,质疑其施压动机。
而刘先生29日在接受有关媒体采访时表示,双汇声明中提到的赔偿数额他表示认同:“刚开始是要500作为买排骨的金额10倍赔偿,后来到下午快四点了,我一家五六口人连午饭都没有吃,我要求1000元的精神损失。”
刘先生告诉当日采访媒体,现在可以不要赔偿,只要双汇一个“诚意的道歉”。他也表示自己给双汇留了电话,也说明了自己姓刘。随后,他出示了双汇方联系他的两个电话号码。对于自己的工作,刘先生称是在一个企业做行政管理工作,“年薪十几万,不缺双汇那点赔偿。”刘先生称,他随后将发布录像,里面有店员转移问题肉的画面。(完)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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