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位正副市长
2012年06月03日21: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广州6月3日电(王华 杜奕慷)广州市政府3日发布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市长和副市长个人,要求根据事故级别情况,市长或副市长必须到场处理。
《广州市政府市长和副市长安全职责规定》3日在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上通过审议。广州市安监局局长梁醒虾通报称,这是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将安全生产具体到市长、副市长个人,每位市领导都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规定,市长陈建华是广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如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陈建华市长要及时到场,负责组织救援处理工作。
广州市常务副市长陈如桂是该市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并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如广州区域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或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时,要到场负责事故处理。
此外,其余六位副市长都分别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责任,在重大节日前要率队对分管领域进行安全督查。其中,如果广州发生一次死亡3人(或以上)的火灾或交通事故时,副市长谢晓丹要到场负责处理。
据了解,今年1至4月,广州发生安全事故1081起(包括交通事故在内),死亡277人、受伤人数是979人,直接经济损失1455.36万元人民币。与跟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均分别下降一成半左右。截至目前,今年广州发生死亡人数3人以上较大事故共5起,死亡人数16人,均为道路交通事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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