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记者黄怡 实习生 林诗婷
广东省委近日决定,由省委副书记、省社工委主任朱明国兼任省委政法委书记。南都记者统计发现,自去年底以来的市县换届调整后,广东各地市由党委副书记兼任政法委书记的现象亦有所增加。21个地级以上市中,共有深圳、佛山、中山、江门、肇庆、湛江六市的政法委书记由市委副书记兼任。其中,佛山、中山、江门三市该职务此前均由一名市委常委担纲。
14地市调整政法委书记一职 据南都记者统计,自去年年底换届以来,共有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江门、湛江、汕头、清远、揭阳、韶关、阳江、河源、汕尾、云浮等14地市对政法委书记一职作出调整。未更换政法委书记的地市,亦普遍出现工作上的变动。
最普遍的变化是,原本兼任公安局长的政法委书记,在换届之后不再兼任此职,这一趋势在年初就已非常明显。随着广州、深圳、东莞、梅州四市陆续作出调整,目前,21地市政法委书记均不再兼任公安局长,改由一名政府副市长兼任。
21地市政法委书记平均年龄51.8岁 据统计,21地市的政法委书记平均年龄为51.8岁。其中,最年轻的是湛江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社工委主任麦教猛,肇庆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社工委主任吴华钦,梅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伟闻,三人均为45岁。
21地市政法委书记中,年龄最大亦不超过57岁,符合换届中“七上八下”的原则。部分年龄超过57岁的领导干部,则转到市人大任职。如原东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双福(58岁)转任市人大副主任,原珠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杨金华(59岁)转任市人大副主任等,原清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周细牛(58岁)转任市人大副主任。
10地市政法委书记曾在政法系统任职 调整中,部分地市出现政法委书记转任副市长,并继续兼任公安局长的情况。如彭定邦从河源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转任河源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马伟灵从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长转任汕尾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据统计,换届后,21地市中共有广州、深圳、东莞、惠州、肇庆、茂名、韶关、潮州、梅州、河源等10个地市政法委书记曾在政法系统任职。
南都记者发现,换届后,有11个地市出现了专职的政法委书记,亦有地市政法委书记兼任其他要职,多为掌管本地经济重镇。东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志广兼任虎门港管委会主任;珠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焦兰生兼任斗门区委书记;云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袁锦权兼任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园党工委书记。
市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现象有所增加 此前,各地市由市委副书记兼任政法委书记的情况并不罕见,但为数不多,一般不再兼任公安局长。如王穗明任深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吴华钦任肇庆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严植婵任湛江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穗明、吴华钦的职务在换届中没有调整,严植婵调任省司法厅厅长后,麦教猛接任其职,任湛江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换届后,佛山、中山、江门三市政法委书记也改由市委副书记兼任。三市职务调整呈现同一路径:前任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卸任党政领导职务后,公安局长职务改由一位副市长兼任,政法委书记职务则由市委副书记兼任。三名市委副书记周天明、邓小兵、聂党权此前分别担任佛山、中山、江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综上所述,21个地级以上市中,共有深圳、佛山、中山、江门、肇庆、湛江六市的政法委书记由市委副书记兼任。)
7地市政法委、社工委同“一把手” 南都记者还发现,除河源外,各地市党委副书记还兼任社工委主任一职,而河源市社工委主任亦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叶常浓担任。因此,广州、深圳、佛山、中山、江门、湛江、河源七市实际上出现政法委、社工委“一把手”是同一人的情况。
“社工委和政法委工作有相似之处,但分工不同。一个抓社会治理的‘头’,一个管社会治理的‘尾’。”中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社工委主任邓小兵对南都记者表示。实际上,新成立的社工委与政法委联系紧密,各市县政法委书记一般均担任社工委副主任,一些市县社工委和政法委还是合署办公。)
省政府参事陈少湘则表示,政法委以往处理的大多是社会矛盾激发后的群体性难题,如果能将政法委从社会治理的“最后一道防线”推向前台,更多地考虑如何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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