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长以借钱买房为由索贿50万元 加快办证需加钱
2012年06月04日09:13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吕婧
孙旭红简历
男,1967年5月10日出生于江苏省高邮市,汉族,大学文化。
2005年12月8日任港口规划所副所长,2009年2月5日任负责人主持该所全面工作,2009年8月6日任所长。
南都讯 中山市港口镇规划管理所(以下简称港口镇规划所)原所长孙旭红受贿人民币85万、港币5万,近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法院认定孙旭红存在索贿情节,他多次以买房为由,开口向房地产老板要钱。证据还显示,孙旭红对送过钱的人特别关照,需要他签字的文件,在当天、最多三天内,就能办妥。
主动交代并检举他人
孙旭红的落马源于检察院查办一起假国有土地证案。2011年6月中旬,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侦查人员到孙旭红办公室把他带回调查,此后孙旭红索贿受贿的情况浮出水面。检察机关称,在侦查阶段,孙旭红主动交代了检方尚未掌握的本案罪行,并检举揭发他人受贿的犯罪事实。
检方指控,孙旭红涉嫌滥用职权罪。从2009年2月至2011年5月,孙旭红违反规定,超越权限,为谢某珍、李某锋的建筑物办理临时转功能业务,面积合计5876平方米,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88万余元。
另外,检方指控孙旭红涉嫌受贿罪。从2007年至2011年4月,孙旭红利用其担任港口镇规划建设办副主任、港口镇规划管理所副所长及所长的职务之便,在建筑方案审查、规划报建等方面,为多家房产公司、个人谋取利益,并多次收受及索取贿赂款。
每次收钱最少1万
该案经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后,近日作出判决。在长达万字的判决书中,法院认定了孙旭红8宗受贿事实,行贿人中有房产公司老板、工程设计公司、工程包工头等。
他们为了托孙旭红介绍业务,或者加快审批,或者改变土地功能,纷纷给他好处费,孙旭红每次收的钱最少也有1万。在权钱交换中,孙旭红胆子越来越大,甚至以买房子钱不够为由,主动向房产老板索贿。孙旭红对送过钱的人特别关照,需要他签字的文件,在当天、最多三天内,就能办妥。
法院经查明,2006年底至2011年上半年,孙旭红在利用管理港口镇建筑工程规划报建、规划验收等工作的职务便利,为多家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和索取贿赂款共计人民币85万元、港币3万元,其中索贿人民币50万元。
判决书对检方指控的滥用职权罪予以驳回,理由是证据不足。一审判决结果,孙旭红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
犯罪事实
帮忙介绍业务收1万
2006年底至2007年,孙旭红将中山市金龙游乐设备有限公司的厂区设计业务和港口镇康华路的厂房设计业务介绍给戴某。为了感谢孙的帮助,以及在设计方案审批、规划报建方面的关照,2009年春节前,戴某送给孙旭红一张存有人民币10000元的银行卡。
加快办证收2万
2007年下半年至2008年初,孙旭红对中山市住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港口镇石特工业区的厂房工程规划验收给予关照,加快办证速度,并收受该公司董事长龙某年贿送的人民币2万元。
借钱买房为由主动索贿
中山市中信凯旋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陈某初称,凯旋蓝岸工程因占用了市政道路,不能通过验收,于是他找孙旭红帮忙。2011年2月至3月,孙旭红两次以借钱买房为由,向陈某初索要人民币30万元。工程顺利通过验收后,孙旭红又以买房为由,向他索要人民币20万元,陈某初又安排司机送钱过去。
公司副总经理周某军称,为了感谢孙旭红加快审批凯旋蓝岸花园二期的规划验收申请,他分两次送钱给孙旭红,共计7万元。证据显示,2009年7月至2011年3月期间,孙旭红对该工程的规划报建申请、规划验收申请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均在收件当日或次日予以签批,并签署同意的意见。
加快办证索要旅游经费
为中山市港穗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穗公司)位于港口镇水禾园三期工程的规划报建、规划验收等业务提供帮助,并加快办理速度,后收受该公司副总经理杨某生贿送的港币3万元、人民币2万元。
除了收受贿赂,孙旭红还提出,让港穗公司赞助规划所旅游。杨某生证实,2011年初,孙旭红让公司赞助人民币4万元给规划所作旅游经费,随后杨某生将这笔钱交给规划所的人。
调整规划收5万
2009年底的一天,卢某带准备购买位于港口镇木河迳工业区自有土地旁的一块13亩土地,以便连片开发。孙旭红告诉他,该块地要先经过调整规划,且获得省国土厅批准的用地指标后才能拍卖。卢某带请其帮忙,并送给其人民币5万元。
工程没完催要好处费
2010年7月,吴某的施工队取得胜隆村一厂房建筑工程,考虑到工程的规划验收需要孙旭红关照,于是提出在工程验收后,送给孙旭红人民币30万元。但该工程一直没有完工,孙旭红多次催促付款,吴某有在2011年1月给付孙旭红人民币15万元。
“假三层”也能通过审批
2010年底至2011年初,钟某光等3人决定在港口镇北外环边自有工业用地上建厂房。而按规定,靠路边的建筑一定要设计成3层以上,他们为节省成本只想建成“假三层”,钟某光负责将1万元送给孙旭红。2011年5月,“假三层”方案顺利通过审批。
改变土地功能收2万
2010年底至2011年初,孙旭红为梁某、袁某辉加快办理港口镇木河迳工业区一块工业用地的转功能为商住用地,并收受梁宇贿送的人民币2万元。
法院判决
一、被告人孙旭红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
二、被告人孙旭红退出的赃款人民币300000元依法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上缴国库。
三、继续追缴被告人孙旭红非法所得赃款人民币550000元、港币30000元。
统筹:南都记者王文杰 采写:南都记者 吕婧 南都漫画:邝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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