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 (记者 李世武) 记者从济南市市中法院获悉,该院前不久审结了一起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案:一男子凭借伪造的公文大肆诈骗,涉案金额近700万。该男子已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6年。
据了解,这名男子1982年出生,姓杨,本科文化,济南本地人。曾因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然而,在缓刑期间杨某不思悔改,依旧以相同手段实施诈骗。2008年下半年至2010年10月期间,杨某伪造了市中区某国家机关的印章,炮制出一份“还款计划书”和“上级审判意见”,虚构了购买市中区某国家机关不良资产可以给予高额回报、需要拿钱换大额支票、打官司胜诉需要打点关系等事实,骗取了多名被害人的信任,骗取钱款共计692.7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公民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杨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依法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遂一审以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撤销原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