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要求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新华网北京6月4日电(记者陈炜伟、朱立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指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已于本月1日起施行。要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为基础,尽快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基础数据库,探索分类分级监管模式,根据企业职业危害申报情况和职业危害严重程度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切实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安全监管总局指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是安全监管部门履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的重要内容。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有助于引导用人单位掌握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状况,自觉做好防范防控工作,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也有助于安全监管部门掌握辖区内职业病危害的分布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通知指出,该申报办法以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为依据,对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内容、方式、程序以及变更申报、监督检查等作了明确规定,有利于更加简便地反映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状况,及时摸清底数,同时减轻用人单位负担。
安全监管总局要求,要加大对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存在职业病危害而未依法申报的用人单位,要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拒不申报或变更申报的,要严格按照申报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范围,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本地区提出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等规划指标的顺利实现。
作者:陈炜伟 朱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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