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我只有13岁,没有能力保护妈妈。我现在有能力了,一定要为妈妈讨回公道!”31岁的宋先生面对逃匿17年被抓获的杀母凶手,语气坚定地表示不要任何赔偿,只求判凶手死刑,立即执行。仅因与女同事言语不合,当年23岁的刘忠后竟疯狂地砍了对方24刀,致其死亡。昨天下午,此案在市二中院开庭。
庭审
自称心理不平衡 一言不合抡菜刀
昨天下午,刘忠后被押进法庭时首先向法官鞠躬,旁听席上的刘母脱下外衣,一直捂着脸哭。据指控,1994年8月5日8时许,在北京某金属结构厂的食堂内,刘忠后因与42岁的同事张女士言语不合而起意杀人,持菜刀多次猛砍对方的头面部、颈部和胸部,将其杀害。根据尸检结果,刘忠后共计砍了张女士24刀。去年12月19日,刘忠后在山东一家旅馆被抓。
“我跟张女士没有什么矛盾,只因为工作中的摩擦有过小的争执。还有,她对我有歧视。”刘忠后称,食堂共有三名员工,都是同事关系,但因为张女士和另外一人是正式员工,他是临时工,身份上的差别导致他受到歧视。“她在工作中对我指手画脚,我承担了大部分工作,但工资拿的最少,我心理上不平衡。”
刘忠后说,事发时他正在切菜,张女士走过来,很生气的样子。“她气汹汹地说今天活儿很多,让我快点儿。具体我也记不清了,总之言语上发生严重冲突。”刘忠后说,自己一怒之下就用切菜刀砍了她,根本没想后果。
杀人后,刘忠后回到五分钟路程的单位宿舍,洗干净手和脸,又换了身衣服,然后逃走。他说,17年中他曾多次徘徊在派出所门口,但始终没敢自首。为了赎罪,他还信了佛,并买来活物放生。
刘忠后还一改以前的供述,只承认自己砍了三刀。“我可以负责任地说 ,不是24刀,天地可鉴!多余的跟我没关系!”面对公诉人的证据,刘忠后仍然辩称,“我对她没有深仇大恨,不会砍她那么多刀!”此外,刘忠后还称,自己检举了姑父杀人后潜逃的地点,有立功表现,希望能轻判。但宋先生认为,刘忠后的检举非常模糊,不应构成立功,不应该轻判。
指证
曾被受害人指责 心怀怨气谋报复
尽管刘忠后称自己是受了歧视而失去理智,但据已婚的段女士作证说,张女士是食堂的管理员,由于单位规定她和张女士两人是半天工作制,刘忠后是全天,刘就和张女士发生了矛盾。另外,刘忠后追求自己,他因此遭到张女士的指责。段女士还称,刘忠后曾扬言自己不活了,就拉几个垫背的。刘忠后逃跑后,他还给自己写信称:“我要杀了你,张某某的死多半是为了你!”
而张女士的丈夫也称,妻子说过刘和她有矛盾,刘和女同事关系暧昧,在单位手脚也不干净。刘忠后的女友也作证,刘说过要报复单位的领导,杀了他们。
公诉人认为,在长达17年中,被告人并未自首,未对被害人有过任何抚慰,其信佛只是安抚自己的心灵。另外,刘忠后检举后,公安做了大量工作才查到凶手藏匿的地点,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构成立功,但能否作为减轻处罚的依据,还希望法庭慎重考虑。
最后陈述时,刘忠后引用了大量的形容词表达对自己父母的悔过,但未对被害人家属有真诚的谢罪。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受害人儿子:
为找凶手辍学挣钱
“我不要求任何赔偿,就是要判他死刑,立即执行!”法庭上,宋先生表示,尽管自己提起了索赔200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他只为了在法庭上有个发言的机会,为母亲讨回公道。
母亲被害时,宋先生年仅13岁。在他眼里,母亲是家里的经济支柱,是他童年的骄傲。“她当了20多年的火焊工,在单位多次获得三八红旗手称号,后因年龄的关系,被安排到食堂工作。辛苦了一辈子,刚可以轻松一点,就被残害了……”
母亲的死给宋先生一家带来深重的打击,姥姥不久离开人世,父亲身体和心灵变得十分脆弱,他也终日以泪洗面。直到现在,每到阴天,宋先生都非常压抑。宋先生初中没有毕业就辍学赚钱,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多挣点钱,才有能力最终找到凶手。从卖羊肉串做起,他如今已经是经营着一家有900名员工公司的老板。“不为妈妈讨回公道,她也会死不瞑目的”。
晨报记者 颜斐/文
首席摄影记者 吴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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