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赵川 实习记者 邓红丽 通讯员 钟如君) 在网上留联系方式寻合租,小心“引狼入室”。深圳一男子专门收集女性合租信息,后假扮租户上门看房,趁机抢劫强奸女租户。近日,宝安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强奸罪对该名男子提起公诉。
2011年9月,被告人谢某开始在网上收集一些女性合租人信息,并将其记录在两本笔记本上,再逐一挑选确定抢劫对象。同年11月下旬,谢某以合租看房为由来到宝安区中心区某楼盘,在观察了解情况后选定了该小区的单身女住户李某为作案对象。同年12月22日,谢某携玩具手枪、水果刀、塑料绳、胶布等,以看房为名骗开被害人李某的房门,随后掏出玩具手枪对被害人李某实施抢劫,遭反抗致玩具手枪破碎,谢某随后掏出一把水果刀刺伤李某手掌将其制服,并用备好的绳索将李某双手捆绑,随后不顾其反抗强行将被害人李某奸淫。事后,谢某将李某手脚一起反绑并用胶布封嘴,在该房内搜寻得价值1130元的两部手机及现金100余元后逃离现场,李某经朋友解救后于当日报警。
公安机关经侦查后于2012年1月4日在嫌疑人谢某暂住的东莞市东城区一旅馆内将其抓获。
经查,嫌疑人谢某以同样手法在福田、宝安作案多起,受害者都是单身女租户。检察官提醒,出租房屋最好是通过正规的房屋中介机构,单身女租户尤其要提高安全意识。应征者第一次上门看房时,最好有朋友、邻居在场,可让小区门卫查验应征者的有效证件,避免给不法之徒可趁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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