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罗乔欣 通讯员周雪)“窗前立这么一块大广告牌可真郁闷!”几天前,本报接到读者刘女士的来信,反映在朝阳北路11号楼西侧有一个高达十几米的大型广告牌,废弃很长时间了,不但影响到旁边居民楼的采光,而且还破坏了市容市貌,有关部门应该尽快拆除这块广告牌。
5月29日,记者来到朝阳北路东十里堡,在11号楼西侧绿地上找到了读者反映的这个广告牌。这块“擎天柱”广告牌约有十几米高,立柱锈迹斑驳,顶部广告牌长约6米、宽不到2米,周围有一圈射灯,但上面无任何广告。
记者随刘女士来到她家里,屋内光线有些暗,即使白天也开着灯。走到客厅窗户前,眼前赫然出现一块广告牌,与窗户相距大约5米,一部分阳光被遮挡住了。刘女士表示,本来新房入住是件高兴的事,但这个广告牌影响屋内采光,而且它正对着客厅的窗户,遮挡视线,每天临窗眺望心里觉着堵得慌。楼下的一些居民也说:“每天打开窗户,第一眼就看见一根大柱子,真是很别扭。”有居民告诉记者,该楼是由首开畅心园物业公司管理的楼房,两年前起有居民入住。他们搬过来时这个广告牌就立在楼西侧的绿地上,也不见上面有任何广告,就这么一直闲置着。陆续有居民辗转向朝阳区城管大队、朝阳区市政市容广告科和物业公司反映过,至今没有解决问题。
于是,记者来到了物业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关于广告牌问题曾与开发商联系过,但开发商说这不是他们设置的,也不清楚广告牌归属。他们正在与相关部门沟通,会积极处理解决。
随后记者咨询了常营城管分队。据介绍,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和《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朝阳北路11号楼西侧的户外广告牌属于违规设立,应由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拆除。若无法确定其所有人和管理人的,城管部门应当在公共媒体以及户外广告的所在地发布公告,督促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改正违法行为。公告期不得少于15日,届满后未改正违法行为的,城管应强制拆除。常营城管分队队长说,4月初城管队员实地调查过,由于无法与广告牌主取得联系,所以不能责令其拆除,但已发过告知书。
居民希望,有关部门能快点拆除这块“无主”的广告牌。
作者:罗乔欣 周雪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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