锤杀前夫获刑 农妇称不上诉
有自首情节,因故意杀人罪被判15年
本报讯 (记者张媛)与前夫吵吵闹闹30年,最终53岁的农妇秦洪瑞在一场争执后,持铁锤将前夫杀死。
昨日上午,秦洪瑞因故意杀人罪,被一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被告人称长期遭受家暴
检方指控,被告人秦洪瑞于2011年9月4日1时许,在其前夫王某暂住地内,因琐事与王某发生争执。后秦洪瑞趁王某睡觉之机,持铁锤猛击王某头部数下,致王某死亡。
秦洪瑞说,高中毕业后,她到房山当地水泥厂上班,与在附近铁厂上班的王某相识,并结婚。因忍受不了丈夫的坏脾气,怀孕7个月的她曾想喝敌敌畏自杀。案发前,他俩曾经历离婚、复婚、再离婚,最终各自又结婚。但晚年的王某被发现患有肝硬化、糖尿病等需要照顾时,她又跟丈夫谈妥,搬到了前夫处照料他。
法院未确认被害者过错
据了解,案发当晚,秦洪瑞和王某再次发生争执。
秦洪瑞自称,她发现王某可能偷了个摩托车后想要去报警。但王某声称要弄死她,她吓得躲在屋里,等听到王某躺下睡觉了才敢出门上厕所。此时,她看到平时家用的锤子,于是就持锤子回到了王某卧室。
“他要弄死我,不如我先动手”,秦洪瑞称,锤击王某后,她在女儿的陪同下自首。
案件审理时,秦洪瑞的辩护人提出,被害者王某本身有过错、被告人长期遭遇家暴。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现有证据,无法确认被告人及辩护律师的说法,但综合本案案情以及秦洪瑞本身有自首情节,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宣判后,秦洪瑞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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