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涉案团伙骨干落网
化州打掉一个地方恶势力犯罪团伙
本报茂名讯 (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黄海樱) 化州市那务镇高华村委会一伙男子,盘踞当地大肆作恶,无论是进入当地投资采沙场、鱼塘养殖场、种香蕉的商人,还是打棉胎、开收割机的小商贩小业主,他们都要制造各种理由,滋生事端,收取“地头钱”,当起了名符其实的“村霸”。
正当他们蓄谋已久地敲诈沙场老板30万元的“生意”即将达成之际,化州警方果断出击,迅速收网。6月1日,陈某明等3名涉案团伙骨干应声落网。
沙场主:生产频遭阻挠
今年4月中旬,那务泉埇沙场的业主梁某报案称,他于今年4月通过竞标成功取得陵江那务某河段的河沙开采权,可当他开始抽沙作业时,遭到当地一些村民的无理阻挠。他们自称是“村民代表”,闯进沙场阻拦工人开工。这些“代表”称,如给他们部分“干股”,或者赔偿100万元,即“平安无事”。
经过调查取证,一伙来自那务高华村委会,以绰号“阿扁”的高华埒口村男子陈某明为首的“村霸”进入民警的视线。
民警深入调查,今年4月初,以陈某明为首的一伙人,获悉该村委会所辖的陵江河段被政府竞标采沙,他们便蓄意采取了一系列的“行动”,比如在陵江小岛上种上竹苗,留待业主开工,就以“毁坏竹苗”为由,索要“青苗费”赔偿。为谋取更大的利益,他们还组织二三十名村民,阻挠沙场开工,以此逼迫梁某与他们“讲数”。自称是“村民代表”的陈某明等人说只要让他们入“干股”,则不再闹事。梁某表示反对,陈某明等人就索要“经济赔偿”100万元,经多番协商,最后才降到30万元。
6月1日,陈某明、黄某华、利某思等3名涉案人员落网。
“村霸”:“大鱼”“小虾”通吃
据陈某明、黄某华、利某思交代,今年4月以来,他们先后8次,组织人员到沙场闹事,阻挠沙场正常生产。据介绍,为达到勒索沙场老板的目的,陈某明专门安排了四五个人在沙场附近看守,发现沙场开工,即阻挠,陈向这些“看守人员”每天支付400元“工钱”。他们组织其他村民去沙场闹事时,陈某明也公开承诺,每次去的都有100元“出场费”。
据警方初步调查,自去年以来,陈某明一伙涉嫌破坏生产经营、敲诈勒索等案件十多宗。
目前,嫌疑人陈某明、黄某华、利某思等3人已被刑事拘留。对漏网疑犯的追捕工作和案件的进一步审理工作,警方正在抓紧进行中。
作者:关家玉 黄海樱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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