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副部长:美驻华使领馆发布PM2.5不合法规
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5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个别外国驻华使领馆开展对中国PM2.5监测并且发布数据,在技术上既不符合国际通行的要求,也不符合中国的要求,既不严谨,也不规范。希望个别驻华领事馆尊重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停止发布不具有代表性的空气质量信息。
不合法规及国际公约
吴晓青说,中国空气质量监测及发布,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属政府的公共权力,个别国家驻华领事馆自行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并由互联网发布空气质量信息,既不符合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精神,也违反了中国环境保护的有关法规。
吴晓青表示,美国使领馆用一个点位所监测的数据不代表这个城市整体空气质量水平。用日均值来评价这个点一小时的状况,不符合国际通行监测技术规范,更不能反映整个城市的空气质量状况。
评价标准要与发展水平匹配
针对不少人质疑的评价结果问题,吴晓青表示,西方发达国家用35微克/立方米的日均值来评价,而中国是用75微克/立方米的日均值来评价。
吴晓青说,这个标准既考虑了我国现阶段发展水平,又初步与国际进行了接轨,这是符合我国当前实际情况的一个标准。
吴晓青介绍说,世界各发达国家,包括美国,关于PM2.5的标准也是逐步提高的。比如美国1997年发布PM2.5级标准的时候,制定的是65微克/立方米,2006年修改到35微克/立方米。
加大监测信息发布力度
吴晓青也表示,从环境质量监测信息的发布上看,环保部门还要进一步加大监测信息发布力度。
按照环保部的要求,第一阶段实施的74个城市496个监测点位,要在2012年10月底前完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并且开展试运行,12月底前开始对外发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监测信息和数据将更加完整,更加全面。(记者 尹晓宇)
作者:尹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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