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呢?我的钱咋不见了?”站在 ATM 机前的李先生面对取款机屏幕上显示的“余额不足”四个字,纳闷得不得了。慌乱中,他取出另一张卡,输完密码后显示余额:36.85元。向来卡不离身的李先生一下子就蒙了。
李先生拿着这张在西安办的卡,到银行一查,发现消费大多在广东省,且两张银行卡连续被取款20多次, POS 机消费20多万元。李先生一张24万元的卡只剩下36.85元,另一张11万余元的卡也被取光。
李先生的卡不离身,钱是怎么被取走的呢?报了警,警方找到了 POS 机消费地深圳市某金行。据营业员回忆,有个男子拿着两张银行卡,出手阔绰,共刷了27万余元购买金首饰……
原来,这几个人2009年过年期间,在江西瑞金见面,盘算着挣大钱的门路。曾某得知钟某、谢某等人有复制银行卡的“技术”,4人决定来西安“捞一把”。
复制银行卡必须配有专门的工具,为了这些工具,几个人“投资”数万元。2009年2月24日傍晚6时许,钟某、曾某等四人来到了西安金花路某银行,在 ATM 机上安装了摄像头和读卡器,守在一边等待“猎物”。
半个小时后,李先生来取钱,分别使用两张卡,而这两张卡的密码、磁卡信息被摄像头全部监控了。
待李先生离开后,团伙成员将读卡器和摄像头卸下取回,很快便在宾馆里用电脑复制出了两张银行卡。这伙人惊喜的发现,两张卡内有30多万元。
怕被发现,第二天他们在西安火车站旁一银行取走2万元后,离开西安,乘飞机到深圳,用购买金首饰的方式,将银行卡大部分存款套现。
近日,检察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对钟某提出公诉。谢某因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处罚金5万元。其他几人涉嫌其他案件,在江西受审。
本报记者谢斌实习生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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