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近日,记者从2011年贵州环境质量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2年2月,国家环保部发布了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贵州省贵阳市将在省内今年率先实施PM2.5的监测,今年12月份将首次向社会发布监测结果。
据了解,国家环保部今年2月下发的《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通知》,相比以往的标准,主要有三个变化:一是新增了部分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二是收严了部分污染物限值,三是调整了统计数据的有效性规定。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相比以往的标准要求更加严格,标准更高。
贵州省贵阳市要在2012年完成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实施。目前贵阳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中,共设置九个自动监测站点,每个站点主要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以及可吸入颗粒物(PM10)三项。在贵阳实施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后,将由原来的九个自动监测站点变为十个(增加一个),主要监测项目将由原来的三项变为六项(增加三项),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臭氧、以及细颗粒物(PM2.5)。
根据国家环保部和省厅的要求,贵阳市将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和相关监测工作条件的准备,启动新建系统的试运行,并在今年12月份向社会公布监测的数据和结果,全面开始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实施。
目前,国内有部分发达的省区市已经使用了新标准对城市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价。结果显示:空气质量超标的频率增加。部分使用以往标准评价的空气质量,在达标状态下,因为改用新标准进行评价,结果变成了超标。这说明,空气质量超标不是因为城市的空气质量恶化引起的,而是因为使用了新标准,要求变严,门槛变高,因为评价方法变化引起的。城市的空气质量还是原来的空气质量,没有变化。
不断改善城市的空气质量,这是国家和省市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目标,这个工作目标没有变化。贵州省贵阳市按照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开始PM2.5等空气项目的监测和评价后,空气质量会在一定幅度内表现为下降,但这种下降与全国其他省区的情况是一样的,这是标准改变引起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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