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蛇野外为何引发“恐慌”?
6月1日,十余名北京放生客来到河北省兴隆县苗耳洞村放生了数千条蛇,大量的蛇爬进该村引发村民恐慌,全村男劳力均放下农活加入了“打蛇行动”。村民称,蛇的数量多,不知道是否有毒,并且可能对当地生态产生影响。经林业公安部门协调,放生客向村民赔偿了4万余元。(6月5日《京华时报》)
我们不得不称赞这些放生客们的责任感和公德心,他们不惜放下自己的工作和生意、舍得投入金钱投入时间,自发加入到生态环保公益事业中,实在值得全社会学习和效仿。但是,良好的动机、美好的心愿,应该通过正确的渠道、合理的方式来表达,否则,就难免好心办坏事,给社会和民众带来严重损害,落得吃亏不讨好的结果。
将数千条蛇放生到野外,从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环境来说,无疑是件善举,为何会引发当地群众的一片恐慌、进而招致向村民赔偿4万多元?恐怕与这些放生者法律意识不强、民生观念淡漠、环保意识片面有关。正是他们的感情用事、盲目放生,才导致民众受惊、官兵受扰的尴尬结局,也让爱心义举大打折扣。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规定,引进野生动物需要将其放生于野外的,应当向有关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相关科研机构论证后,报国务院林业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而在放生的地点、人员和方式等各方面,都有极其严格的规定,否则就属于非法和违规行为。而这次自发组织的放蛇行动,既缺乏必要的申请报批手续、也没有专业人员现场指导和监督,因此既不合法又不合理,自然会被有关部门禁止并查处。
再者,保护生态环境固然十分重要,但不能以牺牲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代价。将如此大量没有科学检测的蛇放生野外,而又离村庄较近,使村子“突然长蛇泛滥”,连老百姓家里都有进入。假如这些蛇带有毒害,那就会直接危及村民的生命安全?就算没有毒也会使之产生心理恐慌。如此带有盲目冒险性,既不安全又不人道的环保行动不要也罢。 (来源:中国江苏网)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