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酒店霸王条款最高罚3万
湖北日报讯 (记者余瑾毅、通讯员靳涛、魏雪丽)定金不少于消费金额的50%、定金不退、人身事故与酒店无关……即日起,餐饮消费中的此类“霸王条款”须即时修改,否则将被罚款1000元至3万元。
昨起,武汉市工商部门集中整治餐饮业宴会订餐合同格式条款,剑指定金数额过大、违约金额过高、暗中加收服务费等条款。
1月至5月,消费热线12315共接到餐饮合同引发的纠纷100件,比去年同期猛增3.55倍。
近年来,江城酒店婚宴、寿宴火爆,但定金过高且经常不退定金,引发市民不满。工商部门检查汉阳区得月楼、乐福园、丽华园等多家酒店时发现,几乎所有酒店的合同中都称“应缴纳保证用餐席数金额50%的菜品定金”,有的甚至高达70%;一旦取消,定金分文不退。但合同法早已规定,定金金额不能超过20%。
与此同时,一些酒店对实际消费桌数低于预定的,收取不足预定桌数相应金额60%的报损费,即所违约金。这也违反合同法中违约金“最高不超过30%”的规定。
此外,不经明示收取的湿巾费、茶水费、开瓶费、婚庆礼仪进场费等,也被列为“霸王条款”。
武汉市工商局称,眼下餐饮合同五花八门,坑客事件时有发生。近期,武汉将推出餐饮示范合同,相关餐饮企业须修改“霸王条款”,且限期备案,否则可开出最高3万元的罚单。
作者:余瑾毅 靳涛 魏雪丽 (来源:湖北日报)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