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今出台16条新政 率先试点外资进入养老行业
2012年06月07日16: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浦东将在本市率先试点外资进入养老行业,并扩大并联审批事项范围,简化企业审批程序。今天上午,市工商局和浦东新区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出台进一步推进浦东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16条政策措施。
按照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支持上海“十二五”时期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意见》,此次市工商局和浦东新区政府联合出台《关于深化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创新,进一步推进浦东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共包括16条政策。
在实施意见中,针对一些社会福利热点问题和需求,将率先在浦东进行试点。由于上海已进入老龄化城市,居家养老仍为上海老龄人口安度晚年的主要方式。但目前的养老服务大多为以照料老人生活起居为主要内容的家政服务,尚无企业涉足高品质专业健康护理服务。为此,浦东将率先鼓励外资进入养老等社会福利领域,填补上海高端居家护理的空白。据透露,目前已经有几家外资企业向相关部门提出进入该行业的申请,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推进中。
此次新政策中,明确提出扩大并联审批事项范围,企业到浦东“安家”将更方便快捷。浦东新区早在2010年就开始实行企业并联审批制度,此次将加大前置审批改革力度,对属于区级审批部门权限范围的25项前置审批事项改革,将绝大部分纳入并联审批、告知承诺或直接改为后置审批,推动市场从重前置审批向事后监管转变。
记者在通气会上了解到,在部分政策中,有望突破现行体制机制和政策瓶颈:
-探索股权投资公司制企业变更为合伙制企业,改变原来股权投资公司必须先注销、才能重新设立合伙制企业的模式,有助于促进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
-探索不涉及前置审批的企业住所与经营场所各自独立注册登记,有助于加强对企业的实际监管,有助于培育发展浦东的国际航运服务体系。
为了加快浦东建设“四个中心”核心功能区,部分政策创新体现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的支持。
-支持新型金融机构及金融服务机构等行业发展,发展非银行系融资租赁企业等政策,推动浦东建设国际金融市场体系。
-试点登记航运经纪企业,探索允许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单机单船融资租赁项目子公司(SPV)实行住所集中登记、且可与母公司住所相同等。
-研究制定公司股权激励工商注册登记办法,有助于推动建立有利于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的激励分配机制。(记者 宋宁华)
作者:宋宁华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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