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书锋)两名男子为在征地中多得补偿,竟组织村民聚众闹事,扰乱社会秩序,影响工程施工,造成严重损失。近日,郑州市管城区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判处两名男子有期徒刑3年。
安龙(化名)和安刚(化名),家住郑州市航空港区。国家因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要对两人所在村进行征地。2004年开始征地时,村里将政策向村民传达,将按照国家政策进行赔偿,在被征地新栽、新建附属物,所新栽、新建的附属物不予赔偿。在对所征地上的附属物进行清点赔偿时,安龙、安刚发现其他村民的地里都种了果树,赔了不少钱,而他们没种树,赔偿就少,感觉吃亏了。征地工作进行完,工程还未开展到两人所在村。
2010年,两人因心里极度不平衡,在超出政策限定的时间,存着侥幸心理,在应征的土地上强行种植枣树900棵。两人想等过一段时间工程一开工,还可以多要点钱。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这是不允许的。当工程开工以后,施工方就把他们种的枣树给推了。一点钱也没得到,两人心里无法接受。从2011年3月起,两人组织其他村民肆意拦堵南水北调工程施工,先后多次聚集少则五六人,多则10余人采取阻拦施工车辆和机械设备正常施工、搬大石头阻堵施工道路等方式,堵工前后长达44天之久,致使该标段工程长时间停工,造成该标段误工设备损失48.9万元,人员误工损失费1.5万元,共计损失50.4万元,还导致工程进度难以有序进行。2011年6月1日,安龙和安刚又聚集人到该标段阻挠施工时被警察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安龙、安刚伙同他人组织村民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程施工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二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名成立。鉴于二被告人初犯,认罪态度好,其行为已取得被害施工单位的谅解,结合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对社会危害程度、持续时间及认罪态度等,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线索提供邢艺伟顾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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