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监管新规让银行喘息 银行股已攻守皆备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拟于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办法明确,对系统重要性银行和其他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分别为11.5%和10.5%,与国内现行监管要求保持一致;合理安排资本充足率达标过渡期,以利于保持适当的信贷增速;允许商业银行将超额贷款损失准备计入银行资本,并将不合格资本工具的过渡期延长至10年; 下调小微企业贷款和个人贷款的风险权重,引导商业银行扩大小微企业和个人贷款投放,更有效地服务实体经济。
2010年11月,二十国集团首尔峰会批准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提交的资本监管和流动性监管改革方案。在2011年11月二十国集团戛纳峰会上,各国领导人承诺于2013年1月1日前实施新资本监管标准,并于2019年前全面达标。据此,中国银监会结合国内银行业实际,制定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拟于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办法原定于2012年1月1日实施,后因监管指标过于严格遭到银行强烈反对,银监会因此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该监管新规推至明年实施,使得一直饱受资本金补充压力的银行业再度获得了短暂的“喘息”机会。
今年一季度中国银监会公布的2012年第一季度商业银行主要监管指标情况显示,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为12.7%,与去年年底持平,核心资本充足率从10.2%升至10.3%,环比上升0.1个百分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情况较此前一季有所改善,内源性资本补充能力提升。因此虽新资本管理办法会使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下降,但下降幅度有限。随着近期部分银行再融资方的实施,上市银行整体资本充足情况会进一步改善,并支持其未来业务发展,行业再融资需求超预期的可能性不大。
目前银监会在研究一些创新资本工具,以期商业银行能够摆脱过去更多通过股权融资、发行次级债等有限渠道和工具。此外,目前各银行也都考虑在资产结构调整上下功夫,但过程会比较漫长一些。温家宝在6日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银行业保持稳健运行对于国民经济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再联系近日来“停滞四年的信贷资产证券化重启”等政策信息,可见管理层对银行业的呵护志在长远。
结合二级市场表现来看,银行股整体估值水平较低,近日呈现主动性进攻迹象,当然由于银行板块的特殊性,不太可能作为市场热点进行炒作,不过目前的银行股已不失为一个“进可攻退可守”的好选择。
(作者系华泰证券分析师)
作者:系华泰证券分析师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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