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32亿元政府债券资金将全部用于公益性项目
2012年06月08日08:59
来源:中国政府网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审议通过了自治区财政厅草拟的广西2012年政府债券分配方案。根据自治区政府审议通过的广西2012年政府债券分配方案,自治区本级留用的2012年政府债券资金为32亿元,并将全部用于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配套。
据悉,今年国务院批准核定广西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规模为71亿元,其中3年期债券和5年期债券各占50%。根据初步分配方案,自治区本级与各市、县债券规模分别安排32亿元(全部为3年期)和39亿元(其中3年期债券3.5亿元,5年期债券35.5亿元)。
据自治区财政厅相关部门介绍,自治区本级留用的政府债券资金32亿元,将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中央投资医疗卫生基本建设等项目。其中,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配套资金28亿元,配套中央投资医疗卫生基本建设项目4亿元。(记者/周红梅)
作者:周红梅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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