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发布54个县财政性资金审计调查结果 三年间—— 53县出台221份违规文件
本报讯(记者郭媛丹)今天上午,审计署发布54个县财政性资金审计调查结果。审计发现,53个县2008年至2011年出台了221份与国家政策明显相悖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文件。
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组织对18个省54个县财政性资金进行了审计调查,重点调查了财力保障状况。
审计发现,一些县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将企业缴纳的税收、土地出让收入等,通过财政列支等手段返还给相关企业,减少了县级可支配财力。
审计调查的54个县中,有53个县2008年至2011年出台了221份与国家政策明显相悖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文件,以财政支出方式变相减免应征缴的财政性收入70.43亿元,其中2011年变相免征33.36亿元,相当于其当年一般预算收入的5.81%。
审计还发现,财政超收收入管理不够规范。54个县均未对财政超收收入分配管理作出制度规定。在实际运作中,有7个县未向本级人大报告或备案超收收入安排情况,有34个县只是报人大备案或在实际安排确定之后再行报批。
从超收收入使用情况看,有31个县2011年底将当年超收收入24.61亿元通过追加预算形式全部安排为当年支出,其中大量资金又结转下年;有14个县将超收收入中的5.61亿元用于补充部门经费、津贴补贴支出等。
本次审计涉及的省区市
省份:河北、山西、吉林、江苏、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
自治区:内蒙古、广西
直辖市: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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