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改革以药养医 称政府的方向并不明确
2012年06月08日17: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现在医院作为一个实体,它的全部生存费用、维持、发展费用,基本靠自己的医药收入来养活自己。不要简单讲叫以药养医。”
本刊记者黎广 文/张琦
国务院研究室发展司前司长朱幼在2011年初出版了一本《大国医改》,该书梳理了我国数十年来医疗制度所出现的问题。在书的前半部分,朱幼引用了2008年卫生部原副部长孙隆椿在《2008中国医疗卫生发展报告》出版时所说的一句话:中国的医改还没有真正起步,有的人却说什么医改不成功,这种说法显然值得商榷。
孙隆椿,1990年至1998年任卫生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政协第九届、十届全国委员会委员、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6月4日,《中国新闻周刊》对孙隆椿就取消以药养医问题进行了专访。
中国新闻周刊:卫生部部长陈竺几个月前发文表示,要在十二五期间,逐步取消以药养医。改革以药养医的利弊其实是什么?
孙隆椿:事实上,政府没有讲过要取消以药养医,这不是政府的原话。首先,要了解我国医疗事业发展的历史。新中国成立以后,把教育、文化、卫生、涉及民生的都收归国有,由国家财政拨款。五六十年代,国家对医院进行全额预算;到七八十年代,改为差额预算,支出减去收入之后,不足的部分由国家财政补贴;九十年代以后,国家取消差额预算,改为项目补助,虽然2007年之后的文件里,还叫项目补助,但已变成几个单项的补助。
这种情况就意味着,医院的生存发展全靠自己,而国家只有小部分的补贴。多年来国家对医院的补贴大概就是医院全年收入的7%,也就是说,国家对医院由原来补贴100%,降到如今的10%左右。
其实,以药养医不是简单地指药这一项。尽管药的比重能占到40%~60%,但挂号费、手术费、检查费用,也是以药养医的组成部分。要改革以药养医,政府的方向并不明确,也没看到相关文件和领导的表态。
中国新闻周刊:目前卫生部要在各地进行取消以药养医的试点,是否能产生借鉴效果?
孙隆椿:如果把医疗服务收入的渠道改变为政府财政补贴,就又回到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所以不管是否取消,补贴是个关键,而这个补贴需要有财政预算。
我们现在说七八十年代把医院推向市场确实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但是也带来很多的问题。政府要改革这一机制,但并未指出改革方向,也没有出台具体措施。卫生部领导提出5年取消以药养医,可卫生部管不了财政部,少的15%的药价加成谁来补贴?而医院的生存发展的资金又通过何种渠道获得,在此渠道未明了之前,就很难对试点会有所期待。
中国新闻周刊:你认为公立医院未来的经费会不会因为取消了以药养医而产生问题?
孙隆椿:前不久,国家颁布了全国事业单位改革的文件。我国事业单位将按社会职能划分为行政、经营生产、公益三类,并实现各自的转型。但卫生单位分两部分,第一部分,国家全部补贴;第二部分是基层医疗,乡镇两级实行政府全额供给。就事业单位改革而言,这个文件比2009年国务院的文件更为明确,但是最大的问题是,政府一方面把公立医院推向市场,另一方面却在行政上限制它的盈利模式。
虽然这是未来事业单位的发展方向,但我的疑问是,改革到底是在哪个框架里进行?毕竟这是国家对事业单位改革的纲领性的文件。而县以上的医院都是靠医疗服务取得收入的,那么现在提出改革以药养医,就要明确国家对公立医院的政策,包括具体的管理措施以及补偿机制。
中国新闻周刊:在进行医改的时候,政府有没有考虑过公立医院公益性和盈利性的平衡?
孙隆椿:公益性不是医院本质,而应归为政府在医疗服务收费方面的政策。政府100%补贴,老百姓不花钱,这就是福利。相反,若国家没有补贴,要百姓自己出钱,这就是市场。
医院是否具有公益性并没有明确的定义。在西方国家,医疗服务方面政府的投入要占到50%以上才称为真正的公益性。虽然我国有医保,但全国卫生总费用是2200亿,去掉15%~20%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科健教育,剩下1800亿,再除以13亿人口,人均医疗费用将近1400元。而新农村合作医疗,实际上只有300元,还不足25%,距离公益性相去甚远。
在医疗费用里面,有三种类别的药物,一种叫基准药物,是廉价的;第二种是公费医疗、劳保医疗、新农合医疗允许报销的药品;第三类则是完全自费的。
从病人所得到的处方来看,这三种都有存在的可能。但你报销的只是前两种。而病人有时看病的账单有几十万,其中可能百分之八九十是自费的。所以说,在中国看病难、看病贵是事实。在全球范围来看,医疗费用每年以15%~20%的速度往上增,比GDP增长还要迅速。所以,目前的关键问题是,政府要下决心明确改革目标,否则政策之间互相冲突,就会出现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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