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环保向八成国控企业开出污染罚单近300万
2012年06月08日19: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太原6月8日电(任丽娜)山西省环保厅8日传来消息称,该厅对2011年国控企业超标排污行为进行了核查,共对46家国控企业的199次(项)超标排污行为实施了集中处罚,累计执行罚款291.7215万元,补征超标时段排污费6.951万元。
山西省环境监察总队相关人员对中新网记者表示,这是山西省第一次对国控企业进行集中处罚,国控企业超标排污行为得到初步遏制。
据统计,山西省列入环保部《2011年监督性监测超标的废水、废气国控企业处理处罚情况汇总表》的国控企业为60家,此次因超标排污而受罚的46家国控企业占近八成。
山西省环境监察总队表示,各市环保局在此次行动中也存在问题。其中,阳泉市环保局在开展超标国控企业处理和处罚工作中,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工作滞后、超期上报,影响了全省向环保部上报工作结果的整体进程。
此外,超标国控企业处理和处罚工作严重滞后。全省只有大同、长治、临汾3个市环保局在2011年度依据监督性监测数据对6家国控企业超标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仅占2011年全省超标国控企业总数的10%。
山西省环境监察总队称,多数市环保局对多台(套)、多季度连续超标企业,未依法采取限期治理和停产治理措施,导致部分国控企业连续出现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如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兆丰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海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华圣铝业有限公司等19家国控企业在2011年度出现多季度、多台(套)设施连续超标排放现象。
对此,山西省环保厅要求各市环保部门进一步规范国控企业监督性监测工作,同时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对多台(套)或多季度连续超标企业,下达限期治理决定,并在限期治理期间采取限产、限排等措施。严禁以罚代停、以罚代治,切实保障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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